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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8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停窑4个月!水泥大省11月15日起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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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 年 11 月 14 日,山东两部门发 2025 - 2026 年度水泥错峰生产通知。全省相关熟料生产线采暖季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错峰生产,部分特殊生产线可错峰置换,达标改造企业可延期错峰。同时明确部门监管、违规约束等要求,促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日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组织做好2025—2026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化工配套熟料生产线)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采暖季期间,鼓励全省水泥行业通过自律方式,自主开展错峰生产。


全文如下: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组织做好2025—2026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工信原〔2025〕21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省水泥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7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规范有序发展,现就做好2025—2026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采暖季期间,鼓励全省水泥行业通过自律方式,自主开展错峰生产。


二、实施范围


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化工配套熟料生产线)。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以及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生产线,可通过“错峰置换”方式,合理调整错峰时间,在非采暖季补齐错峰生产时间。完成超低排放工程改造后的企业立即开展评估监测,延期错峰20天,后期补齐。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常态化错峰生产是国家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工作安排,也是推动水泥行业规范有序、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督促本市水泥熟料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任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工作约束。对错峰生产违规的企业给予相应约束,对执行不到位的错峰生产企业,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开约谈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发挥协会作用。省水泥行业协会要组织行业内企业密切跟踪、预判分析市场形势,统筹考虑环保、能耗、供需情况等因素,在行业内部协商错峰生产计划,加快推进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对2025年底前未按计划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工程改造,以及本采暖季错峰生产结束前未完成SCR工程改造的企业落实差异化错峰生产时间要求。要定期公布错峰生产组织进展、企业执行结果等信息,接受行业监督,保障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加强与中国水泥协会以及周边省份的沟通协调,深化跨区域的协调联动机制,努力保障行业平稳健康运行。


(四)积极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水泥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畅通对违规企业的举报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公开曝光。


工作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姓名:孙国鑫 电话:0531-51782615


省生态环境厅         姓名:吴宪初 电话:0531-5179820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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