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2月25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标准,本次共有31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符合补偿要求,总规模达10.17GW/42.96GWh。
从规模来看,清单中规模最大的项目为乌拉特后旗景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巴彦淖尔河套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规模为1GW/4GWh。
从业主单位来看,海博思创参与项目共3个,总规模最大,为1.4GW/7.4GWh;其次是远景能源,项目共4个,总规模为1.7GW/6.8GWh。星辰新能项目共3个,其中1个项目与中创新航、科力远共同开发建设。另外蒙能、内蒙古电力集团、中广核、中节能、海螺新能源、宁德时代、赣锋锂电、万马新能源、国能信控、国轩、赣蒙、鲁能、巴能、明阳智能、万帮、甘肃正源电力等均有项目获得补偿。

从放电量补偿标准来看,内蒙古能源赤峰市巴林左旗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补偿标准为0.28元/kWh;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50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储能项目补偿标准为0.3元/kWh、通辽市科尔沁区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补偿标准为0.332元/kWh,两个项目均为示范项目企业自主申报放电量补偿标准;其余28个项目均为0.35元/kWh。
从地区来看,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三个盟市获得补偿的项目规模最大,依次为2.5GW/10GWh、2GW/8GWh、1.2GW/7GWh,兴安盟规模最小,为20MW/160MWh。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31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标准等信息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电网企业确认实质性并网情况,本次共有31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符合执行放电量补偿的要求,现将相关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执行补偿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
对本次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标准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刺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附件: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