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申报国家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建设能源强国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价办法》,外网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 c_1310657329.htm)。
(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统一报送省能源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沟通一致的项目方可推荐。各市州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
(二)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抓紧组织,于2026年3月24日下班前将请示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综合处。请示文件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普仑 18570010305
邮 箱:fgwnyjzhc@hunan.gov.cn
附件: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请示(参考模板)
湖南省能源局
2026年2月13日
关于推荐xx等xx个项目申报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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