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电力交易中心
11月24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履约保函、履约保险管理细则(修订版),原《江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管理办法(2023年版)》同时废止。
首次参与江西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经营主体预计的售电量计算,参与交易前应按照以下两种额度的最大值作为标准额度提交履约保函、保险:
(1)预计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
(2)预计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不低于 5 分/千瓦时。未提供履约保函、保险的,暂不允许其参与江西电力市场交易。
已参与江西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缴纳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历史交易电量进行动态调整,参与交易前应按照以下两种额度的最大值作为标准额度提交履约保函、保险:
(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
(2)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不低于 5 分/千瓦时。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经营主体运营评价情况,建立与经营主体运营评价等级相关联的履约保函动态额度计算公式,履约保函、履约保险额度与经营主体运营评价等级关系具体见下表:

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