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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24

张瀚舟

来源:《上海节能》 2023年10期

深圳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对上海节电降碳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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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碳普惠是以生活消费为场景,对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目前,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市在政策层面明确提出发展碳普惠机制,深圳是较早施行碳普惠的城市之一。研究总结了深圳构建全闭环碳普惠体系的经验,分析了其在居民用电场景实施的亮点,评价了其产生的初步成效,并立足上海实际测算了居民碳普惠助力本市减碳降电力负荷的潜力,提出了上海建立居民电力负荷控制碳普惠体系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碳普惠;居民低碳用电;深圳经验;上海启示


0 引言


碳普惠是以生活消费为场景,对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2020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当前家庭消费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2/3,加快转变工作生活方式已成为减缓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中国科学院2021年发布的《中国“碳中和”框架路线图研究》显示,我国26%的能源消费直接用于公众生活,并由此产生了约1/3的碳排放,减少居民生活消费碳排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方面。碳普惠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机制和鼓励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有效连接消费端和生产端,将个体的点滴绿色行动汇聚成全社会低碳发展的磅礴力量,还能在实践过程中促进公众主动、高效地节约能源。目前,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市在政策层面明确提出发展碳普惠机制。深圳作为较早施行碳普惠的城市,已初步搭建了从地方立法到统一平台建设,再到应用程序开发,最终实现激励机制落地的碳普惠体系完整闭环。深圳市居民的碳普惠实施经验对上海居民侧节电降碳、缓解特大型城市电力供应和碳排放矛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1 经验:构建全闭环碳普惠体系


1.1 立法先行


2015年7月,广东相继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指南》,碳普惠概念首次被正式提出。2020年11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提出要完善碳普惠制度,支持深圳排放权交易机构运营管理碳普惠统一平台。2021年7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再次提出建立碳普惠机制,推动建立全市碳普惠服务平台。在条例的支撑下,2021年11月,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2022年8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具体就碳普惠方法学、核证减排量、碳积分、碳普惠场景等事项进行了规范。2个条例和2份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完成了深圳碳普惠发展的顶层设计。


1.2 分段实施


我国居民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尚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深圳在推动碳普惠工作之初缺乏持续运营、显著品牌、强吸引力与全民参与模式和抓手。针对这些现实情况,深圳市政府以激发人民群众对美丽环境和美好生活期盼为内生动力,从微小处改变并培养市民的碳排放习惯,在制定目标时,重点是完善体系、逐步引导,而非急于做大规模。基于顶层设计,首先是构建制度标准和方法学,完善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建立商业激励机制;其次是搭建统一平台,实现碳积分、碳普惠减排量与碳市场的联通、兑换和交易,建立运营机制;最后是形成规则流程清晰、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平台完善和商业模式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


1.3 形成闭环


深圳碳普惠框架的主要特征是“双联通,四驱动”,即低碳行为数据平台与碳交易市场平台互联互通,政策鼓励、商业激励、公益支持和交易赋值四驱联动。在此框架下,深圳实现了从低碳行为数据采集、积分、碳减排量核证到交易变现的全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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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深圳碳普惠体系总体框架示意图


2 亮点:创新低碳用电场景,赋能赋值低碳行为


2.1 首创居民用电碳普惠


根据碳普惠方法学体系规划,深圳计划从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生态价值和节能减排5大领域共23个方面形成方法学体系的全覆盖。首批推出的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共同打造的《深圳市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方法学》,以辖区内家庭住宅用电为情景,以生活用电每人日均排放量为基准,对实际排放量低于基准的部分进行激励。居民低碳用电是国内首个聚焦老百姓日常节电的碳普惠方式,人民日报曾将其作为中国推动全民绿色低碳行动的样板案例在海外版刊发。


2.2 数字赋能低碳行为


低碳行为能否准确量化是决定用户体验的关键环节,更是推动碳普惠体系落地最重要的基础。深圳作为国内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充分发挥了自身的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优势。

1)以电力数据为基础,围绕碳监测技术、碳数据体系、碳服务生态三个方面,依托城市数字底座构建了涵盖碳普惠的“双碳大脑”统一平台。

2)通过优化数据采集功能,实现碎片化的低碳行为数字化,为推进城市“双碳”目标提供精准决策支持。

3)通过政企共建模式,将数字电网融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了以“碳全景”为核心,工业、建筑、交通三个碳管理应用场景的“1+3”体系,为碳管控提供了支撑。


2.3 奖励可持续可变现


国内许多开展碳普惠试点的城市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碳积分机制,但大部分采取的是政府补贴模式,且用户获取的积分只能兑换指定的优惠券或数量有限且与碳价值不关联的商品。政府主导的补贴模式虽然公益性强且有公信力,但可持续性较差,单一积分兑换方式也难以激发用户的长期参与度,无法提升用户减碳行为的黏性。深圳依据用户减排量不仅采取给予个性化标志勋章、授予绿色小区荣誉称号、兑换公益权益等奖励措施,还通过商业奖励和交易赋值强化积分的市场性,在打通低碳行为数据平台与碳交易市场平台的前提下,积极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深圳碳市场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品种,使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可用于碳市场履约抵消。深圳模式通过市场机制解决了碳普惠行为的价值认定问题,通过变现方式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 效果:碳普惠成效初显但根基尚弱还需呵护


3.1 助力碳市场不断壮大


2013年6月18日,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年6月30日,深圳碳市场累计成交量1.01亿t,累计交易额21.29亿元,其中境外投资机构参与交易额 2.47亿元,碳市场年均流动率23.73%,连续9年稳居全国第一。2023年6月18日,深圳在碳市场10周年之际,签发了首批52 928 t碳普惠减排量,并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上开展交易,标志着深圳碳市场与碳普惠体系正式打通。据悉,居民用电领域的碳减排量正在开展第三方核算认证,核证完毕后也将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上架,碳普惠的加入将极大地提升市场参与主体的数量,并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的交易品种和规模。


3.2 居民节电减碳效果显现


据统计,深圳居民用电量约占深圳总用电量的16%,是碳普惠生态中的重要一环。2022年6月,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联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打造了“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小程序,居民通过应用程序可以对自己家庭用电的每日减排量、累计减碳总值、减碳排名和减碳日历等信息做到一目了然,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通过后台数据也可以更精准地研判用电行为,提前做好电力响应。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80.5万户家庭开通碳账户,占深圳用户总量的25%以上,通过低碳用电行为累计实现CO2减排量约1.2万t,等效节约标准煤约4 516 t。


3.3 碳普惠还需强基固本


碳普惠的初衷是节能降碳汇之于民,所产生的低碳权益惠之于民,在机制设计中,“碳”是纽带、“普”是基础、“惠”是根本,只有吸引到足够多的参与主体,并使参与各方都能从中获益,才能真正激发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潜力。深圳在碳普惠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不少挑战。

1)公众对碳普惠的概念和产品了解非常有限。由于碳普惠的推行本着自愿原则,导致即便是公信力相对较强的电网企业也存在难以获得公众授权的情况,影响了“普”的规模。

2)控排企业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的买方主体,其范围和交易量受政策影响很大,不确定性削弱了“碳”的链接能力。

3)激励力度不足。虽然深圳已在试点打通碳普惠积分和交易市场,但主流的方式还是积分直接兑换商品,由于积分本质上是不成熟的金融产品,其实际价值和流动性都大打折扣,导致“惠”而不实。


4 启示:居民碳普惠可以助力上海减碳降电力负荷


4.1 减碳方面


碳阻迹发布的《大型城市居民消费低碳潜力分析》评测了特大型城市在生活和消费上存在的碳减排潜力。结果显示,居民若能在消费方面作出低碳选择,2030年人均减排潜力约为1.13 t,按上海常住人口2 500万估算,仅居民的低碳行为每年就可减少约2 800万t碳排放(其中,节约电力的减排潜力约93万t),可为上海贡献超过10%的减排量。


4.2 电力降负荷方面


2022 年上海最高用电负荷达到3 807万kW,相比 2021年增长超过10%,创历史新高。过快增长的电力负荷不仅会因高价外购电抬升保供成本,还会因火电机组顶峰出力增加排放。据了解,本市最高负荷中的空调负荷约占48%,其中居民空调负荷又占了空调总负荷的43%。按2030年上海高峰负荷4 700万kW估算,居民空调负荷约为970万kW,参照深圳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实施效果和潜力,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意愿情况下,未来上海仅空调一项就有望通过碳普惠降低高峰负荷约20万kW。


5 建议:制定上海居民电力负荷控制碳普惠


5.1 政府主导宽进严出


2022年11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上海碳普惠机制的建立作了总体设计。2023年初,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了《上海市碳普惠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但截至8月初该试行办法尚未正式发布,碳普惠方法学也还在反复酝酿,从中既可以看到主管部门推动碳普惠工作的严谨审慎,也反映出碳普惠机制尚处于发展初期,各方在操作层面有不同的理解和担忧,协调难度较大。考虑到碳普惠机制是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建议相关部门本着早施行早获益的原则,尽快推动形成上海碳普惠闭环,营造宽松的参与氛围吸引尽可能多的民众,但在碳计算环节应严格核查机制,确保产出的每一克碳量都精准可溯,避免进入市场后引发碳通胀。


5.2 企业为主构建居民负荷控制碳普惠


电力公司有控制排放和平衡电网负荷的需求,居民低碳用电行为产生的减排量和负荷下降刚好可以耦合电网企业的日常需要。参考深圳的经验做法,建议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支持相关企业研究建立以居民电力负荷主动控制为重点应用场景的碳普惠方法学,明确交易监管、平台搭建、实际操作等环节的相关主体,开展示范应用。创新激励模式,融合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低碳社区创建、评优评奖、市场交易等机制,通过设立个人积分信用、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等方法,提升用户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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