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针对“《山东电力市场规则》中关于分布式发电类、储能类虚拟电厂定义”进行答复,根据《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第2.3.20条,“2.分布式发电类聚合单元单个聚合单元资源总容量不低于1兆瓦。可聚合范围包括:公共电网连接点在10(6)千伏以下或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分布式电源(含配建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上网电量部分。3.储能类聚合单元单个聚合单元资源总容量不低于1兆瓦、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可聚合范围包括:公共电网连接点在10(6)千伏以下或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储能。”仅从接入电压和容量的角度来看,“公共电网连接点在10(6)千伏以下,但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上”和“公共电网连接点在10(6)千伏以上,但装机容量不足10兆瓦”均符合聚合要求。
详情如下:
请教《山东电力市场规则》中关于分布式发电类、储能类虚拟电厂定义
一、信件内容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里边对虚拟电厂的聚合资源进行了分类,一共分为三类。其中有两类,一类是分布式发电类,一类是储能类。这两类都要求公共电网连接点在10千伏以下或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下。字面意思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和容量是或的关系,按照这个定义,那如果接入电网电压等级是380伏,容量超过10兆瓦,例如12兆瓦,或者是容量10兆瓦以下,但是接入电压超过10千伏,例如35千伏,以上这两种情况按照定义也算符合要求,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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