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先进制造业强区“4131”行动若干政策等四个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绿色企业(工厂、园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首次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奖励10万元。当年经验收合格的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奖励5万元。认定为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的,奖励200万元;对当年新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装备等规范公告企业名单,节能降碳节水环保等工艺技术装备目录的,奖励15万元。
对符合碳减排支持工具要求的企业给予0.5%的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详情如下: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先进制造业强区“4131”行动若干政策等四个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6年度《柯桥区先进制造业强区“4131”行动若干政策》《柯桥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柯桥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柯桥区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政策是在省、市有关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二、本政策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原有奖补政策尚未执行完毕的除外,政策在执行有效期内修订的,按新修订政策为准)。
三、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扶持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享受政策。
五、本政策由区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政策实施部门承担。其他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涉及相关专项政策的,按专项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条款按上级要求执行。
六、各政策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具体由政策实施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实施。
附件:1. 柯桥区先进制造业强区“4131”行动若干政策清单
2. 柯桥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清单
3. 柯桥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清单
4. 柯桥区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清单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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