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能监局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湘监能资质〔2026〕10号),2026年有效期届满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合计33家,见附件。
已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湖南能源监管办提出延续申请。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延续申请准备工作,建议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存在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或许可事项变更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
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我办将依法办理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延续时不满足相应许可条件的,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湖南能源监管办将依法办理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关于做好2026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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