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迎来变革。2026年8月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布。《规划》提出,立足各地实际,基于新能源电量渗透率,综合资源条件、电网网架、调节能力、负荷增长等因素,分地区分档确定新能源利用率指导目标。
与此同时,《规划》提出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由单一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单纯追求高利用率的新能源消纳政策正在逐步调整。
消纳率目标逐步放松
分地区分档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的总体思路在2025年底时已对外公布。2025年10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简称“1360号文”)提出,在五年电力发展规划中分档设置不同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科学统筹新能源发展与消纳。
近期发布的《规划》则明确了分区分档的具体方式。《规划》设置了三档利用率目标,其中,第一档地区,新能源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95%;第二档地区,新能源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90%;第三档地区,新能源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85%。
《规划》还同时提出,“十五五”期间全国新能源利用率应保持在90%左右,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高速扩张,新能源整体利用率呈持续下降趋势,对利用率目标的设定也适度放松。
2026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0.9%、91.4%。2025年,全国风电、光伏利用率则分别为94.3%、94.8%。2024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95.9%、96.8%。
2018年发布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2020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力争达到9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风率力争控制在5%左右。同时,提出“利用率超过95%的限发电量不再记入全国限电量统计”。这是我国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95%的利用率目标,此后业内普遍以95%作为新能源消纳红线。
到了2024年,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首次在中央文件层面提出“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突破95%的消纳红线。此次《规划》则进一步将下限设置到85%。
利用率目标关系着一省新能源的年度开发规模上限。1360号文提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科学开展本地区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制定,根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统筹确定年度并网新能源(含分布式新能源)新增开发规模。
有电力行业专家表示,分区分档目标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思路,突出了系统经济最优的导向,电力系统可以在差异化利用率目标约束下统筹确定新能源、电网、储能和调节资源规模。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分区分档确定利用率目标比从前更加科学合理,但对于一些新能源项目太多的地区,消纳压力仍然很大,完成目标有难度。
根据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披露的数据,2026年1-3月,在风电利用率上,蒙西、河南、新疆、西藏、海南低于90%,其中西藏低于85%;在光伏利用率上,西北五省区和西藏、海南、云南低于90%,其中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和云南低于85%。
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近年来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下属的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定期发布,2026年5月公布了上述1-3月的数据后,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未进一步更新。
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
到2030年我国要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为此,《规划》还提出指导各地做好新能源配套电网和调节能力建设安排,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建立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及时采取稳消纳举措。
随着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占比逐渐提高,业界已逐渐认识到,一味避免弃电将推升电力系统的总成本,也可能会限制电力系统可接纳的新能源的规模。随着我国新能源发电从全额保障收购走到全面市场化,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企业经营层面,以更经济合理的方式来实现消纳都成为各方更为关注的事项。
2026年3月,甘肃发布《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4月,山东发布《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提出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水平消纳,保持全省新能源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与此同时,《规划》还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积极推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满足算力设施、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偏远地区及外向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费与供电保障需求。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规划》提出,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项目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这一表述也是对1360号文中相关要求的重申。不纳入统计意味就近消纳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不影响省级区域年度新能源开发规模的总盘子,这为地方探索各种形式的就近消纳创造了政策空间。目前,各地正积极推动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项目的开发。据国家能源局6月底披露的信息,目前全国已有100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对应新能源总装机规模3410万千瓦。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电力系统提供的稳定供应服务,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2026年以来,多省已出台具体政策明确价格机制,厘清各方责任边界,为就近消纳项目发展提供清晰发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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