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060年实现碳中和还有12356天
热点关键词:
2026 今天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

字体:
分享到:
扫一扫
摘要: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月28日发布通知,将开展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电子合同线上签订,交易时间定于2026年3月4日至3月24日。此次交易采用“固定价格”模式,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价格区间为0.01-50元/兆瓦时。交易标的为售电公司2025年度绿电批发与零售交易结算后账户剩余的绿证电量,适用

2月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电子合同线上签订工作的通知。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合同签订交易时间窗口为2026年3月4日10:00至2026年3月24日15:00。

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模式按照“固定价格”的模式约定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价格,绿电环境价值固定价格须介于0.01-50元/兆瓦时之间。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电子合同线上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绿色电力消费,按照《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标的

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标的为售电公司2025年度绿电批发与零售交易结算后账户剩余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

二、适用主体

现阶段,由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对售电公司2025年度账户剩余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进行交易和结算。适用主体如下:

(一)适用售电公司主体

完成准入注册、缴纳2026年履约担保和具备交易服务费缴纳条件且2025年度绿证(绿色环境价值)账户有剩余电量的售电公司。

(二)适用电力用户主体

广东省辖区内用电且其当前选定的参与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的有效计量点在2025年度有绿证(绿色环境价值)交易空间,即已选定计量点2025年总用电量大于其已购买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的电力用户,包括执行工商业电价、居民电价、农业电价等价格的电力用户(含市场购电用户、电网代购用户、优先购电用户)。

三、交易时间

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合同签订交易时间窗口为2026年3月4日10:00至2026年3月24日15:00。

四、参与方式

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合同签订工作均须通过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零售交易模块(下称“零售交易模块”)开展。电力用户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小程序进入;售电公司需使用 5G 专网登录(https://pm.gd.csg.cn/portal/)进入。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五、交易要求

(一)交易上限要求

1.售电公司各月交易电量上限

售电公司2025年各月交易电量上限等于其所购买的各发电项目剩余可交易电量上限之和,其中售电公司购买的各发电项目剩余可交易电量上限按2025年度对应月份在批发市场购买的建档立卡项目(以省级电网公司对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校核通过为准)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减去其对应月份在零售市场已结算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按1兆瓦时的整数倍向下取整确定。

2.电力用户各月交易电量上限

按电力用户当前选定的参与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的有效计量点2025年各月总用电量减去上述计量点对应月份已在绿电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已结算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进行计算,各月交易电量上限计算结果按1兆瓦时的整数倍向下取整确定。

(二)交易方式要求

1.在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开始后,电力用户先行选定确认其参与2025年度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的有效计量点,一经确认后不可修改。如选定的计量点未参与2025年市场化交易,相应计量点的历史电量在下两个工作日内更新,需注意核实绿电补充交易额度。

2.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开展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时,合同模板需使用《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详见附件2。

3.在同一时间标的范围内,电力用户可与多家售电公司签订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可按年分月模式签订绝对价格合同。

4.售电公司、电力用户2025年度各月份绿电补充交易合同约定电量应符合上述交易上限要求。

5.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模式按照“固定价格”的模式约定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价格,绿电环境价值固定价格须介于0.01-50元/兆瓦时之间。

6.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仅通过双边协商交易方式开展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签订后,双方可在交易窗口期内协商进行解除操作。如需变更调整,可在交易窗口期内,解除后再行签订新合同。

7.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双方在完成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签订流程后,零售交易模块将自动登记双方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套餐模式及结算参数等合同关键信息。交易中心将以上述登记的电子合同信息为依据开展结算并将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结算数据汇总至次月结算账单。

8.当电力用户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约定电量未达交易上限时,选定的参与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的各有效计量点按其交易上限占比分配本次补充交易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

六、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标的为售电公司2025年度绿电批发与零售交易结算后账户剩余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且为2025年度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的末次交易,适用主体需结合自身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售电公司应向具有签约意向的电力用户及时主动讲解和传达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相关最新政策规则、合同签订安排、合同范本、风险提示及系统操作等事项,并做好过程信息记录,避免后续争议或纠纷。

(三)电力用户开展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时,可优先查看零售交易模块售电公司列表,获取多家售电公司联系信息及报价信息后与心仪的售电公司开展交易。

(四)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进行线上签订,一经签订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请签约方仔细核对电子合同条款内容,妥善保管及使用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签约过程中须用到的验证码(通过对公账户打款方式发送)、人脸识别等信息,切勿泄露或提供给其他方使用。

(五)电力用户应自主登录零售交易模块完成合同验证、签署,如委托售电公司或第三方代为操作的,相关合同纠纷风险自行承担。

(六)若交易双方另行约定或线下签订的其他合同与线上电子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造成的损失或争议,双方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处理解决。

(七)若因特殊情况导致电力用户无法在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签订和解除操作,用户和售电公司应及时向交易中心 提交特殊情况登记申请,并按照交易中心指引向第三方签章单位提供双方按有效合同范本签订的纸质合同等证明资料。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将按《广东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八)如因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参数约定不符合政策规则要求、合同关键信息乱码等异常情况,导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无法正常完成的,相关交易将视为无效交易,交易中心将另行组织签订。

(九)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结算结果正式发布后,请相关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在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结算模块(结算系统—年度绿电溯源—年度售电公司溯源分配)完成绿电年度补充交易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电量分配申报,有关申报主体、内容及流程等与绿电月度溯源一致。对逾期未完成绿电电量分配申报的,交易中心将按照《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第六十一条要求,完成绿电电量从代理零售用户到可再生发电交易单元的系统自动分配溯源。

(十)当可再生交易单元对应多个建档立卡项目时,对溯源至上述交易单元的电力用户,系统自动按照附件2算法完成电力用户与建档立卡项目的溯源匹配。

(十一)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溯源结果正式发布后,请相关电力用户登录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绿电溯源模块申请并重新生成2025年绿色电力溯源报告,避免往月已生成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争议或风险。

七、其他事项

(一)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在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和线上合同签署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广东电力市场服务热线 400-930-3000咨询。

(二)售电公司亦可使用在交易中心备案的手机号码拨打020-28122522(市场注册、交易及合同签订问题分拨2,信息系统问题分拨4)或在wink售电公司群进行咨询。


广东交易〔2026〕53号 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合同-附件2.pdf

广东交易〔2026〕53号 电力用户与建档立卡项目的系统自动匹配算法-附件3.pdf

广东交易〔2026〕53号 关于开展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绿电年度补充交易及电子合同线上签订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广东交易〔2026〕53号 绿电年度补充交易模块操作指引-附件1.zip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