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储能网
近日,思格新能源披露,其与碧澄能源、洛能资本、投中资产签约设立网侧独立储能开发基金,首期目标规模5亿元,目标投资装机规模1.5GWh的大储项目。
其实,这种独立储能开发基金在业内已经不是孤例。如海博思创与越秀产业基金此前提出,打造覆盖开发、持有及资产证券化的基金矩阵;科力远与中创新航、凯博资本等共同设立的储能产业基金,也在2025年宣布拟将认缴规模由4.02亿元扩大至14.02亿元。

基金的接连出现,值得观察的不只是募资数字,而是它们试图解决同一个问题——如何把分散在不同企业手里的项目、设备、资金和运营能力,组织成一项可以落地的投资。
开发基金的价值,也不是给储能项目套上一层金融包装,而是把“有人想投”推进到“有人出资、有人建设、有人运营、有人承接”。
不是简单凑钱,而是重新组织项目开发
理解开发基金,首先要看它究竟投什么。与主要投资企业股权、等待企业成长或上市退出的产业投资不同,独立储能开发基金更关注电站项目本身:通过投资项目公司,把资本投入开发建设,再通过电站运营、股权转让或资产证券化回收资金。海博思创与越秀产业基金提出的分阶段基金安排,正是这种思路的体现。
这里的核心矛盾,是单个企业的资本金与连续开发多个项目之间的错配。举一个简化的例子:假设一座电站总投资5亿元,按25%的资本金比例测算,就需要1.25亿元权益资金,另外3.75亿元仍需解决融资。这只是示意,实际比例取决于项目条件和融资审批,但它说明,企业即便能承担一个项目,也未必能同时承担多个项目。

开发基金要做的,是将多方资本集中起来,再为项目匹配贷款或融资租赁,从而减轻单一主体的资金压力。但资本金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把不同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
在上述四方合作中,投中资产担任基金管理人,拟与洛能资本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人平台;碧澄能源、思格新能源承担项目开发与建设期管理,思格提供储能系统及技术支持,碧澄负责并网后的运营。
这套分工的意义在于设备企业不必独自承担全部投资,开发商不必自己补齐所有技术能力,资金方也不必从零建立电力交易团队。各方不只是共享收益,还要共同承担项目风险。
表 独立储能开发基金及相关合作案例

此前,类似模式也有落地样本。科力远2025年5月公告显示,其参投储能产业基金已对外投资1.63亿元,支持河北井陉200MW/400MWh、望都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建设,两个项目分别于当年2月、5月完成商转。
不过,商转并不等于已经验证长期盈利。基金能不能持续做下去,还要看这些项目后续能否形成符合预期的现金回报。
谁能把融资做实,谁才有能力牵头
基金成立,并不等于建设资金已经到位,目标规模、认缴规模和实缴资金其实是三个概念。如科力远在基金扩募公告中明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分期分批实缴。这意味着,判断一只基金的落地能力,不能只看发布会上宣布了多少亿元,还要看资金何时到账、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投资。
资本金之外,项目融资同样不能靠一句“引入金融机构”解决。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望都项目。科力远2024年12月公告披露,项目融资租赁本金为2.08亿元,公司为其中50%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融资安排还涉及项目财产抵押、收益权质押及股权质押。
这个案例说明,产业方参与基金,并不意味着其信用责任就此消失。对牵头方而言,真正的能力是把出资安排、融资条件、担保责任和建设进度谈到可以执行,而不是把合作伙伴的名字排在一张签约海报上。
表 基金支持项目落地、融资及资产退出案例

因此,挑选合作方时,应当问得更具体——谁能落实资本金?谁愿意提供必要增信?项目延期后谁补充资金?现金流低于预期时如何还本付息?只有这些问题得到回答,所谓“资源整合”才有实际内容。
与此同时,多方合作也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假如设备供应商同时是基金出资人,设备销售利润与电站长期回报就需要放在同一张账上审视。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关联交易如何决策、建设超支由谁承担,都应在投资前说清楚。
开发基金可以分担风险,却不能让风险凭空消失。真正优秀的牵头方,不只是能把人聚起来,更要能把权责安排清楚。
运营不再是后端服务,而是融资的前提
无论股权资金还是债权资金,最终都要回答:电站靠什么赚钱,赚到的钱能否覆盖支出?
近几年来,国家政策正在改善储能的收益基础。2026年1月发布的114号文明确,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同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结合顶峰能力等因素确定标准。这不是所有备案项目都能自动获得的无条件保底。
容量收入之外,市场化交易能挣多少钱,仍需落实到具体项目。即便看到了较大的电价差,也不能直接把它当成利润。114号文同时明确,独立储能充电时需缴纳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费则有相应的缴纳、退减安排。

因此,项目测算不能只比较最高电价和最低电价,还应把充放电损耗、电池衰减、运维支出和融资成本放进去。更要追问:预测的充放电次数能否兑现?不同市场收益能否同时获得?未来竞争增加后,当前的收益假设是否仍然成立?这也是为什么运营方应在投资阶段就介入,而不是等电站并网后再寻找。
如碧澄能源在此次合作中承担并网后运营,并计划依托电力交易平台和算法体系优化充放电策略。这表明,运营能力已被放进基金的初始分工,而非作为建设完成后的附加服务。但评价运营方,不能停留在AI预测、量化交易等概念上。更有价值的是已运营项目的真实结算记录、策略失效时的风险控制,以及扣除全部成本后的现金表现。
对运营绩效作出约定,有助于明确责任;但技术性能承诺、运营考核与市场收益保证必须分开。假如所谓收益兜底缺乏履约能力支撑,就只是把市场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未必能够承担它的主体。对开发基金而言,运营能力不是锦上添花,而是让收益预测具备可信度、让资金愿意进入的关键。
退出开始破题,开发才可能持续循环
开发基金真正的考验,不只是投成第一批项目,而是第一批项目成熟后,能否释放资金继续开发。
目前,这一环节已经出现新的进展。2026年6月9日,阿特斯储能机构间REITs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底层资产为甘肃酒泉肃州区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发行规模4.51亿元。这为储能存量资产盘活提供了具体样本。
需要区分的是,机构间REITs主要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与面向公众发行的公募REITs并非同一种产品。出现首单,也不意味着所有储能电站都已具备同样的退出条件。但它展示了一种可能的资本接力——开发资金承担前期筛选和建设风险,待项目具备运营记录后,由适合长期持有的资金承接。原投资方回收的资金,再用于下一轮项目开发。
这种循环能否成立,取决于资产质量,而不是金融工具的名字。2026年7月,上交所修订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机构间REITs的权益属性,并强化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独立性、关联交易公允性等事项的核查要求。
这意味着,退出标准应当从开发第一天就进入项目管理。权属、合同、采购、财务核算和运营数据,都不能等到准备出售资产时才补课;开发基金的存续期限,也应为项目培育和退出预留足够空间,而不能把到期时一定有人接盘作为默认前提。
从行业长期发展看,开发基金的重要性,不在于制造更多大额签约,而在于建立一种更有效的分工:让懂项目的人筛选项目,让懂技术的人保障交付,让懂交易的人经营资产,让不同期限的资金承担与自身能力匹配的风险。
储能行业需要的,不是用更多杠杆把所有项目都推上马,而是让真正具备系统价值和商业可持续性的项目获得资金、形成回报,并以此支持下一轮建设。当这样的循环逐渐跑通,开发基金才会从项目落地的融资工具,成长为推动储能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