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桂工信两化〔2026〕56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
卓越级智能工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以下简称《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盖章版推荐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
领航级智能工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盖章版推荐汇总表(附件6,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其他事项
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推进处:0771—8095141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15010075395 18610885074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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