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
10月29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由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遴选。
年度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开展前,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以下条件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保底售电公司遴选:
(一)经营稳定、资金储备充足且资产总额 2 亿元以上;
(二)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最近一次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等级及以上;
(三)人员技术实力强。
当满足以下启动条件之一时,电力交易中心报省发改委和福建能源监管办同意后,启动保底售电服务。
(一)售电公司未在截止期限前缴清结算费用。
(二)售电公司不符合市场履约风险有关要求。
(三)售电公司自愿或强制退出市场,其购售电合同经自主协商、整体转让未处理完成。
中长期模式下,保底零售价格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现货连续结算试运行或正式运行期间,保底零售价格按照实际现货市场均价的2倍执行,如需调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详情如下: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征求《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保底售电管理,促进电力市场平稳运行,确保电力用户持续稳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修编形成了《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内将意见建议PDF盖章版本及电子版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王雪晶
联系电话:0591-87076573
联系邮箱:fjdljysc@163.com
附件1: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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