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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30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

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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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29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就《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办法规定保底售电公司每年遴选一次,明确遴选条件及启动条件,还规定了中长期模式和现货运行期间保底零售价格。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4日,可通过指定邮箱反馈。

10月29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由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遴选。

年度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开展前,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以下条件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保底售电公司遴选:

(一)经营稳定、资金储备充足且资产总额 2 亿元以上;

(二)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最近一次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等级及以上;

(三)人员技术实力强。

当满足以下启动条件之一时,电力交易中心报省发改委和福建能源监管办同意后,启动保底售电服务。

(一)售电公司未在截止期限前缴清结算费用。

(二)售电公司不符合市场履约风险有关要求。

(三)售电公司自愿或强制退出市场,其购售电合同经自主协商、整体转让未处理完成。

中长期模式下,保底零售价格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现货连续结算试运行或正式运行期间,保底零售价格按照实际现货市场均价的2倍执行,如需调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详情如下: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征求《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保底售电管理,促进电力市场平稳运行,确保电力用户持续稳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修编形成了《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内将意见建议PDF盖章版本及电子版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王雪晶

联系电话:0591-87076573

联系邮箱:fjdljysc@163.com

附件1: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福建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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