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
12月9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提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的交易价格第三方不得干预。交易价格包括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新投产发电机组的调试电量按照调试电价政策进行结算。应急备用机组因电网安全运行需要,调用期间电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双边协商交易价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集中交易价格按照相应价格机制形成。其中,集中竞价交易采用边际出清或者高低匹配等价格形成机制;滚动撮合交易可采用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撮合机制形成价格,成交价格由购售双方申报价格共同确定;挂牌交易采用一方挂牌、摘牌成交的价格形成机制。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批发用户按照市场化交易形成的分时电价执行,不再执行我省分时电价政策。
鼓励经营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中长期交易可对申报价格或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价格上、下限原则上由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报有关部门审定。完善中长期交易限价,逐步实现月度、月内等较短时间尺度中长期交易限价范围与现货市场限价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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