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日报
冬日的陕南,山风掠过坡地,卷起些许凉意。12月9日,柞水县红岩寺镇大沙河村村民陈照海(化名)站在院坝前,望着对面山坡——那片焦黑在青山间格外扎眼,像块刚结痂的伤疤。他叹了口气:“要是早知道……”

这场发生在4月的意外,已过去大半年,可焦糊味仿佛还在空气里打着转。一挂鞭炮的火星,点燃了百亩山林,也引出了一场为森林“呼吸”定价的司法实践。
一挂鞭炮过火百亩涵养林
2025年4月14日清晨,陈照海带着母亲、兄弟等家人,沿着熟悉的山路前往窑湾祭扫。尽管“禁止带火入山”的标语在村口格外醒目,村干部也常挨家挨户宣传防火条例,可他还是按照习俗,拆开那挂千响鞭炮点燃。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就在陈照海点燃鞭炮后,一阵突如其来的山风卷着火星扑进枯草丛,火苗“噌”地蹿起,以惊人的速度向四周蔓延。
“救火!快救火!”陈照海的呼喊声在山谷间回荡,邻近的村民闻声赶来救火。但风助火势,烈焰裹挟着松脂噼啪作响,黑烟很快遮蔽了半边天空。陈照海徒手扒拉着滚烫的土块,指甲缝里塞满了灰烬,脸上写满了焦急与懊悔。
两个多小时后,火势终于被控制住,但133亩水源涵养林已过火。
陈照海瘫坐在地上。“那些烧卷的树皮,看着就像人疼弯了的腰。”他原想着赔些树苗钱就能了事,但随后他知道,事情并不简单。
如何为“看不见的价值”定价
这起案子到了柞水县法院,对合议庭来说,是个全新的挑战。烧了多少棵树、值多少钱,这笔账明明白白。可大家都清楚,森林的价值远不止这些木头,它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的本事,该怎么算钱呢?
合议庭找到法律依据,审判长张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写得明明白白: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人应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等费用。
“破坏了生态,不能只赔有形的损失,那些看不见的生态服务功能受损,也该赔偿。”张涛说,森林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也就是“碳汇”,正是其中最核心的功能之一。
“可以把这片森林想象成一座‘生态银行’。”商洛中院副院长王斌在讨论时打了个比方,“山火不仅烧掉了‘本金’——树木本身,更让这座银行未来几十年产生‘利息’——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的能力——都泡了汤。我们的判决,必须把这两笔账都算清楚。”
为此,法院专门请来了碳汇评估团队。
评估现场,工程师王青手拿游标卡尺,小心翼翼地测量着树桩的年轮。团队需要仔细分辨是柏树还是松树,是幼林还是成熟林——因为它们的固碳能力各不相同。火烧后的林地一步一坑、黑灰漫天,测量工作异常困难。王青向法官们解释:“树木通过叶子吸收二氧化碳,就像人的呼吸。一场大火,不仅打断了呼吸,还把树这辈子攒下的‘碳家底’又吐回了大气里。”
这个案子的突破点,就在于第一次把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呼吸”,科学换算成具体金额。评估团队精密测算出这片林子未来几十年本该吸收的碳总量,再参照市场价,最终折合成了1726.97元的碳汇损失。就这样,法律上那句略显抽象的“服务功能损失”,在判决书上落了地,成了被告必须承担的具体赔偿。
一棵树的“呼吸”到底值多少钱
庭审当日,当听到“碳汇损失1726.97元”时,陈照海怔住了,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张涛敲下法槌,用了一个更形象的比喻:“从生态学上讲,这片森林就像我们这片土地的‘肾脏’,默默为我们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他进一步解释:“火灾损伤的不仅是‘肾脏’组织本身,还有它未来几十年无法替代的调节功能。这份功能的价值,就是今天我们认定的碳汇损失。”
老陈抬手抹了把脸。“原来树不是木头桩子,是活物啊!它们白天黑夜都在干活,给我们造氧气呢。”这个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第一次把“碳汇”和“呼吸”联系了起来。
最终,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陈照海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生态系统碳储蓄量价值(林地碳汇价值)1726.97元。
判决生效后,老陈主动缴纳了碳汇赔偿。“1726.97元。”他摩挲着缴费单,若有所思,“这钱交得明白,就像交学费,学的是个道理。”
更让他触动的是,后来去镇上赶集时,村民都会围过来询问这个“新鲜事”。“现在村里上坟都改献花了。这比判我坐牢还管用。”他说。
如今,新栽的树苗已在山坡上顽强地扎下了根。林业站的技术员定期前来查看长势,他们告诉老陈,这些新树苗要长成能够有效固碳的森林,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
“10年,我会守着这片山重新绿起来。”老陈望着山坡说。
夕阳给新苗镀上金辉,山风送来泥土和新生植物的气息。那一笔1726.97元的碳汇赔偿,如同一粒种子,已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司法的温度,不仅在于惩前毖后,还在于让那些看不见的生命价值,变得可感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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