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云南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包括电能量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交割时段。参加批发交易的经营主体应签订分时段的电力中长期合同,以1 小时为最小签约时段(每日 24 个时段,00:00—01:00 为第一个时段)。
未履行的合同可全部或部分通过合同转让交易转让给第三方,相关权责一并转让。绿电合同转让交易需相关各方协商一致。
省内中长期交易与省内优先发电计划衔接。根据云南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对省内优先发电计划分配的有关规定,明确省内优先发电计划的执行责任主体。云南电网公司与相关发电企业应确保省内优先发电计划在市场化交易前优先足额落实,作为省内市场化交易的边界。
云南绿电交易现阶段主要包括直接交易和事前合同转让交易。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监能市场〔2026〕11号
各电力市场成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新政策和规则要求,进一步深化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规范中长期交易行为,适应云南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云南电力市场运行实际,云南能源监管办会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修订形成了《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pdf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2月28日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