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墨
来源:中国储能网
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改能源〔2025〕1645号)》(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意见》要求,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
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支持具备技术经济条件的“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各类自用型基地等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
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建设一批在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或光热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调度运营项目,提升区域电网的调峰能力和稳定性,增强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灵活性。
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积极推动具有绿色溯源需求的产业,结合产业调整与转移需求,在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构建以光热电站为基础,联合其他新能源电源、新型储能等电力设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探索覆盖附近区域用电、用汽与用热需求。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管理和运营,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安全保障体系。鼓励在具备条件的电网末端,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支撑的系统弱连接型或独立型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提高供电保障水平。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