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碳道
会议全景:四项议程,结果未定
本次会议议程如下,当前暂未形成统一意见,将延期至11月。

会议期间,各方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对净零框架提出了不同的替代方案,并在该框架的落实进程中相互角力,这些分歧既是目前草案悬而未决的直接原因,又在博弈中推动着全球航运脱碳的制度设计向不同的理念延展。而在2023年至2026年期间,中国对净零框架的态度也并非一成不变,这一变化轨迹,既是对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演变的回应,也是对国内产业转型节奏与现实承受能力的务实考量。
一、 IMO净零框架推进时间线
IMO通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
全球航运脱碳目标首次明确,为后续净零框架奠定战略基础
批准《IMO净零框架(NZF)》修正案草案
全球航运碳定价机制迈出关键一步
首次重大波折——投票被暂停一年
未能通过框架,决定留待特别会议续会
建设性讨论,无案文定稿
回温信号:谈判氛围从僵持转向建设性
从“原则批准”到正式通过,整整跨越了20个月,原计划2025年10月就该通过的框架,如今被压缩到2026年12月4日。
二、净零框架替代性修正提案:四套方案观点鲜明
截至本次会前,IMO秘书处已收到四份针对MARPOL附则VI的替代性修正提案,代表了航运脱碳的四种不同路径:
1. 澳加南非英联合方案:延续原框架
方案基本保留2025年MEPC 83批准的净零框架结构,从2029年以6%基准目标和19%直接合规目标起步,两级补救单位价格为100美元和380美元/吨CO₂当量,声明保留IMO净零基金和ZNZ燃料奖励机制。
2.巴西方案:延缓行动
提议2029年和2030年先实施3%和4%的强度降幅,从2031年开始加速追赶,2035年后目标收紧速度超过其他方案。方案明确把合规描述为船舶可在不同方式之间自愿选择,强调运营灵活性。
3. 图瓦卢方案:最严苛路径
方案提出一级补救单位价格从100美元提高至300美元/吨CO₂当量,取消盈余单位产生和交易机制,船舶只能通过向基金缴纳款项取得补救单位。只有达到零GFI的船舶才能真正实现直接合规。
4. 利比里亚方案:基于燃料市场
不再预设固定的年度GFI削减目标和经济惩罚机制,而是让监管目标跟随燃料市场的实际发展步伐。具体而言,该方案取消了原框架中固定的年度两级GFI目标、100美元和380美元/吨CO₂当量的两级补救单位价格,以及IMO集中管理的净零基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基于“商业可行燃料”动态确定GFI下降轨迹的规则。
三、框架下碳定价条款:38国支持,17国反对
四、不同意见背后的原因
1. 生存与成本:小岛国与船旗国的两极诉求
图瓦卢等小岛屿国家主张最严苛方案,将航运碳定价视为气候赔偿与转型融资的来源,关系到生存问题。利比里亚作为全球最大船旗国之一,倾向于低负担方案以维护其船旗登记吸引力,考虑未来将承担的成本涨幅。
2. 贸易与缓冲:出口国的适应期诉求
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的产业结构高度依赖大宗商品海运贸易,航运成本在出口商品价格中占比显著。一旦碳定价全面实施,运费上涨必将传导至货物价格,削弱其国际竞争力。因此,这些国家提出“软启动”方案,为产业适应与燃料供应链建设争取缓冲时间,待条件成熟后再加速追赶。
3.利益与负担:美欧的战略算盘
欧盟已通过EU ETS将航运纳入,其支持高标准的逻辑是将技术标准转化为产业竞争力的战略布局。而美国在2025年10月以制裁和签证限制威胁,成功说服多数国家推迟框架通过;在MEPC 84上放弃了“威胁”方式,改为“鼓励”各国探索替代方案,以期降低自身的航运和能源产业负担。
中国的态度:从原则支持到策略性调整到务实塑造
第一阶段:原则支持(2025年4月 MEPC 83)
在2025年4月MEPC 83批准净零框架草案时,中国是投赞成票的63个成员国之一。中国代表当时明确表示,“我们认为,就(该框架的)全球实施达成共识至关重要”。
此时的中国,选择了与欧盟等发达国家站在同一阵线,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航运碳定价机制。
第二阶段:策略性延迟(2025年10月 MEPC/ES.2)
2025年10月MEPC/ES.2特别会议上,中国与新加坡、印度等国一道,支持了将净零框架表决推迟一年的动议。这次投票以57票赞成、49票反对、2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中国与欧盟在这一阶段未站在同一阵线。
这一转变被解读为基于国内产业转型节奏的务实选择,而非对减排目标的倒退:
第三阶段:务实塑造(2026年9月 ISWG-GHG 22)
尽管在表决节奏上选择了“延迟”,中国在技术层面并未放弃对框架的参与和塑造。在ISWG-GHG 22会议上,中国代表团提交了六份系统性提案,覆盖法律文本、激励机制、资金测算、结算流程、验证指南与燃料溯源六个层面:

这些提案旨在补充净零框架的核心要素。中国在框架的技术细节上积极投入,说明中国试图在现有框架内争取最大利益,而非站到某一阵营中去否定或推翻框架本身,其中,净额结算方案获得多数成员国的原则支持。
作为全球最大造船国和最大船东国,中国既需要全球统一的规则为产业提供确定性,又要避免规则过于激进损害产业竞争力;作为货物贸易大国,要关注碳成本对出口的传导影响;作为气候治理参与者,则需要立足自身发展现状,积极承担责任。这种多重身份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简单地“站队”欧盟或美国,而是必须走出一条以自身产业利益和全球公平为双重基石的独立路径。
应对净零框架最终方案:中国企业的准备
无论最终方案以何种形态落地,全球航运碳定价时代必然到来,绿色燃料的长期需求趋势不可逆转,对中国企业而言,可以提前考虑以下工作:
1、关注绿色燃料项目
规则进程的不确定性,客观上会影响业界对零/近零排放燃料及相关技术的投资预期。但对企业而言,等待规则落地再行动,将错失宝贵的布局窗口。建议企业采取多路径跟踪策略:
2、提前分工准备:把“等待成本”转化为“准备红利”
无论最终方案以何种形态落地,在合规操作层面,相关各方均可提前搭建基础能力。
下一步计划:11-12月三场会议首尾相接
净零框架进程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结语
中国的立场变化,从2025年4月的“赞成者”到10月的“延迟者”,再到2026年9月的“塑造者”,这不是立场倒退,而是从被动接受规则到主动参与设计的战略进化。无论最终框架以何种形态落地,中国都已在制度层面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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