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恩波
来源:中国电力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下称“136号文”)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新能源进入全面市场化时代。山东省作为率先全面落地136号文的省份,其分布式光伏2026年1月结算电价呈现出明显的分化现象。这种价格分化并非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而是136号文核心要义落地后,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必然结果与核心表征,为全国各地理解与落实136号文提供了一个鲜活而深刻的样本。
一、新能源市场化的底层逻辑与目标
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我国新能源产业已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新阶段。然而,长期以来的固定电价或补贴模式,在激励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电力系统消纳压力加剧、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风险累积等问题。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发布136号文,其核心目标即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从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136号文的出台,旨在从根本上扭转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逻辑,破解光伏等产业因固定收益预期而可能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与产能盲目扩张困境。136号文市场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由供需关系、时空特性、系统需求所决定的、差异化的价格信号,来引导产业投资、优化项目布局、激励技术创新、推动新能源与电力系统更深度融合,最终服务于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
二、结算电价分化是136号文落地的具象化体现
山东省严格遵循136号文精神,制定并实施了完整的政策体系,包括《实施方案》《竞价细则》《差价结算细则》等,其2026年1月的结算数据,诠释了市场化定价逻辑下的价格分化。这种分化并非混乱无序,而是由多重市场化因素共同决定的、有规律可循的结构性差异。
一是空间维度上反映区域电力供需与消纳能力的市场差异。1月份山东全省17个地市分布式光伏结算均价最高的为烟台,最低的为淄博,价差7.5分/千瓦时。这一价差直接反映了不同区域的实时电力供需状况、网络拥堵程度及本地消纳能力。烟台等地可能因负荷水平、电源结构或外送通道等因素,在光伏发电时段具有更高的边际电价。这正是电力商品空间价值属性的市场化体现。
二是项目自身特性与运营策略的市场筛选。余电上网项目度电均价低于全额上网项目,核心原因在于其上网的余电的出力时段高度集中于午间光伏大发高峰,而该时段电力现货价格往往处于低位(甚至地板价),直接拉低了项目整体度电收益。同样是余电上网项目,配置储能项目度电均价显著高于未配储项目,这充分体现了电力商品的时间价值属性,同时展示了经营主体通过主动优化运营策略,项目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高收益。
山东的案例证明,市场化机制已然开始“奖优罚劣”,电力的时空价值属性决定了选址优异、配置灵活资源、运营策略得当的项目能获得更高收益;而远离负荷中心、缺乏调节能力、或未能适应新规则的项目则面临收益下滑的风险。价格分化正是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具象化体现。
三、价格集中反而违背了市场化本质
与山东实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能源结算电价依然保持高度一致、地区间和项目间差异微小的情形。这种“平均主义”表象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非市场化的实质,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构成严重阻碍,与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背道而驰。
价格集中的底层逻辑是行政干预与非市场化的“隐性兜底”。它可能体现为变相的“统一定价”、或通过行政手段平滑地区价差。这种做法本质上否定了电力的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的差异,使得市场价格信号失真。价格集中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它将无法引导资本流向真正电力紧缺、消纳条件好的地区和时段,反而可能导致在消纳困难区域继续盲目投资,加剧弃风弃光风险,无法为电力规划、投资、运行提供有效的指引,违背市场化优化资源配置的核心原则。
价格集中弱化了市场竞争与创新激励。无论项目发电效率高低、是否主动提升预测精度、是否投资储能或参与系统调节,大家都获得相近的回报。这将严重削弱企业提升运营水平和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剧无序扩张风险。低质量、低效率、与系统需求不匹配的项目仍能获得较高收益,扭曲的利润信号会持续吸引过剩产能进入,不利于行业健康出清和可持续发展。
四、山东实践对全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启示
山东的首月实践,尽管伴随“阵痛”与广泛咨询,但为全国深入推进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宝贵启示。
一是必须正视并肯定价格分化的合理性。各级政府和行业监管机构应率先转变观念,将合理的价格差异作为新能源市场化的正常表现和成功标志来解读和宣传,主动引导社会预期,摒弃追求“平均电价”的传统计划思维。
二是坚守市场化核心,减少非必要干预。严格落实136号文“全量入市”要求,审慎制定地方细则,确保差价结算机制(机制电价)真正发挥“稳定器”和“缓冲垫”作用,而非成为变相固定电价。要勇于让市场价格充分反映电力的真实成本。
三是完善配套机制,提供转型缓冲与服务。在坚定改革方向的同时,应学习山东“政企联动”的经验,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全覆盖培训、建立服务工单包保机制、编写通俗易懂的告知书。通过提供专业化的市场交易辅导、风险管理工具和信息服务,帮助海量分布式光伏业主(尤其是自然人)平稳过渡,体现改革的温度。
四是强化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催生新发展模式。政府与市场运营机构应基于清晰的价格信号,积极引导产业发展。例如,巨大的峰谷价差信号将自发激励“光伏+储能”模式;地区性消纳差异信号将引导分布式光伏在负荷中心区域优先发展;辅助服务价格信号将激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等新业态成长。让价格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最直接的指挥棒。
综上所述,2026年1月山东分布式光伏结算电价呈现出的显著分化,绝非市场化改革的“问题”,而是国家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精神得到切实贯彻、市场机制开始有效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必然结果和核心表征。它清晰地揭示了电力商品的时空属性,并将不同项目在区位、技术、运营能力和政策待遇上的差异,真实地映射为收益的差异。山东的实践证明,唯有接受并善用价格分化的信号,才能真正引导新能源产业从粗放式规模扩张转向与新型电力系统相协同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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