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交割周期的电能量交易。数年、年度、月度交易应定期开市,可探索连续开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自然日连续开市。
集中竞价交易按三至五段申报,单段电量占比超过申报总量 15%为有效报价,相邻两个档位价差5-20元/兆瓦时。按统一边际出清原则成交,满足供需平衡的最后一个申报对中,若多个经营主体的申报价格相同时,按申报电量等比例成交。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庆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维护重庆电力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编制了《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于2026年2月26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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