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的公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和企业加快低碳化零碳化进程,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省级零碳园区遴选工作。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与部门联审等程序,确定了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见附件),共纳入15个园区,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园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生态文明处)反映。
联系电话:0791-88915151
附件: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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