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碳排放权交易信息中心
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文件指出,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推广节能低碳、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和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发展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
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
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方面,《意见》列出了五大重点领域,涉及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
在工业领域,《意见》提出,全面提升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聚焦生产工艺、主要工序、重点设备等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诊断,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程。
在建筑领域,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优化建筑节能降碳设计,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
在交通运输领域,大力发展铁路、水路运输,持续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和绿色化水平,提高民航空管运行效率,积极发展多式联运。
除上述三个领域,在数字基础设施领域,《意见》提到,推进算力、通信基站和机房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设备选型、制冷架构、机柜功率密度、系统智能运行策略等优化升级,持续提高单位算力能效和单位信息流量能效。在公共机构层面,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降碳改造,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碳排放。
在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提到,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探索建立能效、碳排放披露和分级制度,全面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常态化开展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消费相关指标跟踪监测,加强同类型地区指标比对分析,对目标进展滞后、指标不合理增长的及时提醒预警,视情精准采取调控措施。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余热资源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替代;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场站、高速公路等设施设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充换电站、岸电等设施网络。建设零碳运输走廊;加强算力基础设施项目评估论证和源头把关,严格电能利用效率等能效指标准入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和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支持发展绿色低碳、集约循环的算力设施。
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能耗、煤耗和碳排放等综合审查评价,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以及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制定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碳排放评价重要内容。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探索建立能效、碳排放披露和分级制度,全面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
文件明确,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持续完善能源和碳排放计量、监测、认证等配套标准。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和应用实施,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在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工业重点领域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深入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各类主体提高节能产品采购标准和比重。
在强化政策支撑方面。完善实施高耗能产品出口调控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项目予以支持。深入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各类主体提高节能产品采购标准和比重。充分发挥节能降碳市场机制作用,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需求特点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
4月22日电题:更好发挥节能降碳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撑作用——解读《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为何印发意见?意见部署哪些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2日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四五”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扎实推进全社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均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节能降碳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决胜阶段。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对推进新形势下的节能降碳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对于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凝聚全社会共识,更好发挥节能降碳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意见部署了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一,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规划、产能调控等政策衔接协同,强化节能降碳激励约束和标准提升引领,支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为确需上马的高质量项目腾出充足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的绿色动能。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处理好节能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升我国能源自给率。
第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业领域,全面提升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程。建筑领域,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交通领域,大力发展铁路、水路运输,持续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和绿色化水平。数字基础设施领域,推进算力、通信基站和机房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发展绿色低碳、集约循环的算力设施。公共机构领域,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
第三,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以及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制定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碳排放评价重要内容。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强化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碳排放清单等报送审查。三是强化节能降碳全流程监管。常态化开展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消费相关指标跟踪监测,加强同类型地区指标比对分析。
第四,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加快修改节约能源法,修改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发布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二是完善标准标识体系。加快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在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工业重点领域差别化电价政策。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四是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先进适用装备推广应用。五是提升基础工作能力。强化节能降碳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完善国家及省级地区能源和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
第五,动员全社会参与和践行节能降碳。一方面,实施全民行动。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另一方面,强化国际合作。深化节能降碳领域国际对话和务实合作。积极参与节能降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节能降碳标准、标识国际互认。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意见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总体部署,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协调职责和节能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工作谋划和推进落实,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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