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南省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认定结果,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等区域内新能源存量项目不在其列。本次认定纳入机制的项目,机制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湖南省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湘发改价调〔2025〕663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纳入机制的新能源存量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5〕699号)等文件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认定工作,经项目信息确认、认定申报提交、认定资料审核、认定结果公示、公示异议处理等程序,现将我省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认定结果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认定结果详见附件。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等区域内新能源存量项目不在其列。
二、执行时间。本次认定纳入机制的项目,机制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差价结算协议签订。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纳入机制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应与电网企业完成差价结算协议签订,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愿退出机制。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默认按政策规定的机制电价、机制电量比例上限执行,不另行签订差价结算协议;如果项目需调减机制电量比例,则应在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单独与电网企业签订差价结算协议。
附表:1.纳入机制的风电存量项目清单
2.纳入机制的集中式光伏存量项目清单
3.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清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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