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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海南发布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方案等3份规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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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预案》等3份规定征求意见,旨在加强风险监测、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争议调解制度。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争议纠纷调解指引》提出二级协调机制,争议协调机构包括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及市场管理委员会。若协调不成,争议双方可申请行政调解、仲裁或诉讼。此举旨在保障市场成员权益,规范海南电力市场。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方案等3份规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海南电力市场风险监测,规范海南电力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争议调解制度,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1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海南电力市场实际情况,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研究编制了《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预案》《海南电力市场争议纠纷调解指引》《海南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各经营主体征求意见。

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争议纠纷调解指引》提出,海南电力市场争议协调机构包括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和海南电力调度机构)、海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管理委员会”)。经协调机构协调后,争议双方仍达不成共识的,可向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省发改委能源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也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经营主体之间的市场争议采取二级协调机制。首次申请向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由运营机构组织协调;运营机构协调后达不成共识的,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

(二)经营主体与运营机构之间的市场争议,可直接向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方案等3份规定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加强海南电力市场风险监测,规范海南电力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争议调解制度,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1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海南电力市场实际情况,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研究编制了《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预案》《海南电力市场争议纠纷调解指引》《海南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各经营主体征求意见,请于2月2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海南电力交易中心邮箱pm@hn.csg.cn,逾期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1】海南交易〔2026〕8号 附件1: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2026-01-27.docx

【附件3】海南交易〔2026〕8号 附件3:海南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6-01-27.docx

【附件2】海南交易〔2026〕8号 附件2:海南电力市场争议纠纷调解指引(征求意见稿)-2026-01-27.docx

【附件4】海南交易〔2026〕8号 附件4: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预案等3份规定征求意见表-2026-01-27.xlsx

【正文】海南交易〔2026〕8号 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风险处置方案等3份规定意见的通知-2026-0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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