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当前,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已历史性超过火电,成为电力系统增量主体。伴随装机体量跨越式增长,传统政策补贴模式与行政化消纳保障机制的适配性逐步弱化,新能源规模化扩张与系统消纳、电网安全、电源结构之间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行业亟需市场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引领转型升级。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文件明确,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此次改革不是单一的电价机制调整,而是对新能源产业发展逻辑、市场运行规则、行业生态体系的系统性重构。
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国各省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平稳过渡、增量项目规范入市,竞价机制与差价结算常态化运行,改革成效在顶层制度设计、市场运行机制、投资布局优化和产业生态构建四个维度持续显现,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
强化顶层设计
构建平稳转型的制度保障体系
重大能源改革的平稳推进,离不开科学精准的顶层设计与高效协同的落地体系。136号文实施前,新能源市场长期依赖计划分配与行政定价,各地规则不统一、政策预期不稳定,市场主体投资决策缺乏清晰信号。136号文立足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大局,兼顾区域资源禀赋、电网架构、产业基础的差异化特征,构建了“全国统一规则、一省一策落地、新老划断平稳过渡”的制度框架,实现了改革力度、产业稳度和发展速度的有机统一。
“一省一策”全域统筹,构建协同高效改革格局
136号文实施前,各省份新能源政策、市场规则不统一,区域壁垒明显。本次改革从国家文件印发到全国省级配套细则全覆盖落地,历时约11个月,实现了政策体系的快速搭建与改革规则的全域统一。国家层面统一明确新能源全电量入市、机制电价保障、新老划断、差价结算等核心制度框架,有效解决了此前各省规则割裂、市场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各省份立足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进度、新能源装机规模、电网消纳能力等实际情况,细化本地化实施方案,形成“顶层统筹、地方创新、全域落地”的良好格局。
在落地实践中,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不搞急转型。各地围绕两大核心维度有序构建配套方案:其一,建立新能源电价保障机制,明确覆盖存量与增量项目的“托底”机制电价,为新能源项目筑牢基本收益底线;其二,持续优化市场化交易体系。山东、辽宁等省份率先出台针对性配套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落地经验。各地在“新老划断”原则下制定差异化细则,为行业提供了此前长期缺乏的稳定、清晰、可预期的长期发展环境,有效提振了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
“新老划断”分类施策,实现产业平稳有序过渡
新能源行业资产规模大、市场主体多、产业链条长,市场化转型的稳定要求高。改革前,新能源项目收益高度依赖固定电价补贴,市场化转型面临“电价断崖式下跌”的行业性风险。136号文明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存量和增量项目,此前投产的为存量项目、此后投产的为增量项目。通过“存量托底、增量革新”的机制,兼顾改革推进与行业稳定。
存量项目方面,各地严格落实机制电价保障政策,普遍以当地燃煤基准价锚定收益底线,有效防范了市场化转型初期的收益波动风险。山东省存量项目机制电价锁定0.3949元/千瓦时,辽宁省锁定0.3749元/千瓦时,稳定了存量项目经营预期,避免了大规模投资亏损和项目停运,实现了行业改革的平稳过渡。
增量项目方面,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全面实行市场化竞价定价机制,终结了此前行政核定电价的传统模式。竞价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了新能源投资逻辑——项目收益不再单纯依赖资源禀赋,而是取决于综合竞争力和运营能力。项目定价与质量、区位、消纳能力深度绑定,倒逼市场主体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投资,推动行业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质效并重转型。
完善市场机制
以价格信号驱动资源优化配置
高比例新能源消纳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核心堵点。传统消纳模式高度依赖行政调度与刚性考核,存在调节成本高、配置效率低、可持续性不足等结构性短板,难以适配新能源规模化并网发展趋势。136号文通过市场化机制重构,确立价格信号的核心资源配置功能,推动新能源消纳由行政被动兜底向市场主动适配迭代升级,系统性破解行业发展瓶颈,改革落地成效突出。
价格信号精准传导,全面提升系统主动消纳能力
风电、光伏具备零边际成本的天然竞争优势。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电量全面参与电力现货及中长期市场交易,以市场化价格信号实时锚定供需动态,重塑电力系统供需匹配与资源调配逻辑,激活电网全域主动消纳潜能。
新能源大发周期电价市场化下行,构建源荷储协同调节体系:一方面倒逼火电深度调峰、压降冗余出力,推动煤电功能由电量主体向系统支撑、灵活调节主体转型;另一方面充分挖掘用户侧柔性负荷与储能调节能力,精准消纳午间光伏、夜间风电富余电量,实现消纳模式由被动接纳向主动适配的根本性转变。
山东电力市场的实践充分印证了136号文的制度优越性与实操价值。依托政策构建的市场化调节体系,山东实现火电、储能、负荷多主体协同调峰,新能源消纳与电网削峰填谷效能显著提升。2025年9月,山东落地全国首轮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光伏规模化入选电量12.48亿千瓦时、中标电价0.225元/千瓦时,标志着新型市场化消纳模式正式规模化落地。相较于传统行政调控模式,136号文市场化机制响应更灵敏、调节成本更集约、资源配置更精准,大幅提升了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的兼容适配能力。
差价结算双向保障,统筹市场竞争与收益稳定
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是136号文的核心制度创新,有效破解了新能源市场化入市收益波动大、经营风险高、市场预期不稳的行业痛点。该机制以新能源全电量市场化交易为基础,以机制电价为收益锚点,通过电网企业“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模式,构建起“激励竞争、稳保收益、赋能消纳”的双向长效保障机制,结算成本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制度运行规范可控。
该机制在借鉴国际新能源市场化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力保供格局与新能源波动特性完成本土化创新,有效对冲了新能源间歇性、随机性发电带来的收益波动风险,稳定了市场主体入市预期。政策落地以来,既筑牢了新能源产业发展收益底线、夯实产业发展基本盘,又充分释放新能源成本竞争优势,激励市场主体主动竞价增发电量、最大化挖掘系统消纳空间,实现了市场效率、风险防控与产业稳态发展的深度耦合,为新能源高水平、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筑牢制度根基。
推动价值重塑
引导投资布局理性优化
136号文实施前,西北、华北等资源富集区项目扎堆,受限于送出能力和本地负荷,弃风弃光问题突出;中东部负荷中心消纳条件优越但新能源布局相对滞后,空间错配问题长期存在。政策落地后,节点电价的位置信号得到强化,投资逻辑与区域布局发生实质性转变。
信号显著增强,重构投资核心要素考量
节点电价机制是电力现货市场定价的核心模型,通过将电能价格与阻塞价格解耦,精准反映不同节点的电力供需关系和输电网络约束。同一时刻不同节点的电价差异,客观反映了电力从电源点输送至负荷中心所需的边际阻塞成本。
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后,节点电价的空间分辨率显著提升,网络阻塞、区域供需差异等空间属性通过节点间价格差异得到精准量化表达。位置因素成为项目收益测算的核心输入变量,投资逻辑从单一资源导向转向资源禀赋与消纳条件并重。投资主体在项目规划阶段,需将节点电价水平与波动特征、区域消纳空间、电网阻塞状况纳入综合评估体系,推动电源布局与电网承载能力、负荷需求实现精准匹配。
区域布局更趋理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场化价格信号有效引导了投资流向。东部消纳优势地区依托密集用电负荷、完善电网架构和通畅消纳渠道,节点电价与收益预期稳定向好,成为优质新能源投资的集聚高地。资本主动向消纳条件优、收益确定性高的区域集中,推动项目向精品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有效提升了本地能源自给能力。西部资源富集区主动摒弃粗放式规模扩张,通过配套储能、提升功率预测精度、深度参与辅助服务等技术与管理创新,有效缓解电网阻塞问题,提升项目可消纳性与系统适配能力,在市场化竞争中实现资源优势与系统友好性的协同融合。
整体来看,136号文实施后,新能源投资已从盲目扎堆转向与系统承载能力、消纳容量相匹配的理性发展,低效产能逐步出清、优质项目加速落地。东西部地区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既实现了新能源产业整体投资效率的提升,也为区域协调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促进产业升级
构建多元协同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年多来,136号文制度红利持续释放,推动新能源产业收益体系、经营模式与生态体系发生深刻变革。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叠加差价结算机制确立、绿证市场持续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建立等多重制度创新,市场化、多元化、可持续的产业生态加速形成。
收益结构多元均衡,绿色价值充分变现
136号文实施后,新能源收益模型由改革前的“电量电费+绿色权益价值”升级为“电能量收益+机制差价补差+绿色权益价值”的多元组合。其中,机制差价补差作为此次改革的核心增量,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为企业提供了合理稳定的收益预期,有效对冲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绿色权益市场同步迎来价值重估。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累计交易绿证9.3亿个,同比增长1.08倍,全年交易量超过历年总和;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达到11.1万个,同比增长87.5%。绿证交易规模与价格显著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新能源绿色环境价值在市场机制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产业链全面升级,催生新质生产力
市场化竞争倒逼全产业链加速拥抱数字化、智能化。新能源发电企业从传统“发电工”转型为“电力交易员”,功率预测、市场交易决策、风险对冲管控、负荷资源聚合成为核心能力。市场倒逼企业搭建智慧运维、智能交易、风险管控一体化平台,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市场化运营能力实现质的提升。
新业态加速涌现。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储能协同交易等新模式从概念走向实质运营。吉林省首批虚拟电厂已于2026年1月通过中长期日融合交易和现货市场交易参与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标志着市场化改革催生的新业态已进入实质运营阶段。
系统协同效应凸显,新型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成型
136号文推动了“电能量+容量+辅助服务”三位一体价格体系的加速构建。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正式确立容量电价机制,将固定成本回收从电量价格中剥离,使电力价格能够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各类电源的物理属性价值。
在全新市场机制下,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持续拓展,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电力系统转型稳步推进。容量补偿机制认可了火电等传统调节性电源的可靠性支撑价值;辅助服务市场持续完善,调频、备用等灵活性资源价值充分显现,有效激励储能、可调负荷等灵活性资源扩容提质。一个各电源各司其职、安全与绿色并重、传统与新兴协同的现代电力生态系统正在加速成型。
136号文实施一年多以来,在制度设计、落地执行和产业效应三个层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标志着新能源行业正式告别政策补贴驱动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入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从规模维度看,2025年,全国新能源新增装机再创历史新高,2026年,规模保持合理增长;从质量维度看,行业发展从粗放扩张转向提质增效;从系统维度看,电力系统适配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同步改善;从产业维度看,全产业链升级加速、新业态持续涌现。
在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下,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验证了市场化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实践表明,市场化机制是提升新能源消纳、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路径。随着配套体系持续完善和机制不断深化,新能源产业将在全面市场化道路上持续为“双碳”目标实现和能源绿色转型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与产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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