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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蒋静

来源:Mr蒋静的资本圈

容量电价政策加持,长时储能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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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114号文),标志着容量电价政策正式启航,将深刻影响储能行业。文件规定,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容量电价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础,按顶峰能力折算,折算比例与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相关,最高不超过1。该政策对长时储能影响显著,甘肃已试行类似机制,为其他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114号文),容量电价政策终于在众所期盼中启航,后续就等各个地方细则落地。

这个文件将深刻影响我国储能行业的发展路径及竞争格局,近期本公众号将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今天主要谈谈对长时储能的影响。

114号文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

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

其中,有个比较拗口的概念“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这是指某个省份全年中最长的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

从各地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曲线可以看出,目前净负荷高峰一般在晚上18-23点,最终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跟各地的电力结构及负荷情况有关,最长时长可能是4h,也可能是6h,甚至更长,相信绝大部分省份不会是2h。

目前,最接近国家114号文的地方是甘肃,甘肃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试行)》,其独立储能的容量电价补偿与煤电机组相同,均为330元/KW·年,其高峰时长暂定为6h。

114号文“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将最终引导独立储能的时长配置,按照折算公式,如果这个高峰时长是4h,那么2h配置只能按50%装机功率获取容量电价;如果是6h,那么2h时长只能按1/3装机功率获取容量电价,4h时长则只能按2/3装机功率获取容量电价。

容量电价作为独立储能的“保底收益”,相信任何投资方尤其是正在观望的央国企,自然是不会视而不见的,会成为重要的决策依据,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亦是如此。

在容量电价政策下,过去主流的2h将不再占优。

如今,独立储能将面临一个盈利来源的取舍问题,到底是要容量电价,还是要峰谷套利,亦或是辅助服务,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市场正在给出答案。过往,独立储能的收益来源还是以峰谷价差(能量收益)为主,辅助服务和容量补偿为辅,而峰谷价差则希望实现“两充两放”,彼时2h是最优选择。

随着光伏装机占比提高,电力市场化推进,大部分地区的电力现货价格“鸭子曲线”(午间低谷和晚间高峰)越来越突出,“两充两放”正在被抛弃,“一充一放”成为更现实的选择。

容量电价,其实就以晚间高峰(顶峰能力)为依据。

实际上,在114号文发布之前,独立储能的时长配置中,4h+已经在快速渗透,这也是市场化机制下的自我选择。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5年1-6月电网侧独立储能中,4h+长时储能项目逐渐增多,累计投运总能量占比31.94%,较2024年1-6月增长11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这个占比应该更高。

2025年12月31日,全球最大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三峡能源新疆吉木萨尔200MW/1GWh实现全容量投产运行,时长达5h。

另外一个角度,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的4h+储能项目超过25GWh,其中不乏典型项目,比如包头威俊1.5GW/9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时长高达6h。

毫无疑问,在114号文之前,4h+长时储能已经开始快速增长,这是电力系统结构进化的自然选择和必然需要。

如今,114号文再为长时储能的发展“火烧浇油”。

长时储能,注定迎来新一波快速渗透,并促进全钒液流电池及大容量锂电池的新一轮发展,深刻影响储能产业格局,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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