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4日,宁夏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废止一批储能项目的公告,清单中共涉及9个储能项目,总规模达1.225GW/2.67GWh,总投资超54亿元。
从项目废止原因来看,“备案证逾期”为主要原因,共7个项目因此废止,总规模925MW/2.07GWh,占比高达78%;其次是项目“放弃建设”,总规模300MW/600MWh,占比22%。
废止的项目中,备案最早的项目为三峡集团开发建设的三峡能源利通区同利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备案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另外,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有两个项目,总规模210MW/440MWh,均在2021年9月就已完成备案,此次因备案证逾期项目废止。
2025年以来截至目前,宁夏地区已陆续叫停或终止多批储能项目,合计23个储能项目,总规模达3.495GW/8.45GWh,项目总金额超183亿元。废止原因也多为备案证逾期。
2026年1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2026年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规范项目开工并网要求,其中纳入年度建设清单项目须具备在一年内接入电网的条件。而且纳入清单的项目须在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
原文如下: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一批储能项目的公告
为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我区储能项目高效、有序、健康发展,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81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2026年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经摸排梳理辖区内备案新型储能项目,现决定对7个备案证逾期、2个投资主体放弃建设的储能项目予以废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废止项目的备案证即刻失效,相关项目不得再以原备案证开展任何建设及运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利通区废止储能项目清单.xlsx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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