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能源行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显著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高效运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增强,信用成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对于不遵守信用的行为,文件明确了信用惩戒措施“依法惩戒失信行为。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涉及设定对相关主体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对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加评先评优、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2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企业和协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予印发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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