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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山东组织2026年二季度零售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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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组织2026年二季度零售合同签订,并提示市场风险。未按时签约用户将转为批发用户,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并承担风险。售电公司须如实告知政策风险,严禁价格操纵等行为。用户应谨慎授权,妥善保管账户信息,避免利益受损。

3月8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2026年二季度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文件提到,市场风险提示。

1.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的用户,自次月起作为批发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按照现货市场用户侧实时结算价格结算,按市场规则承担市场运行费用(含收益回收)及辅助服务费用,自行承担批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售电公司应如实、准确告知签约用户市场政策、交易风险及套餐价格等信息,不得存在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报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禁售电公司通过虚假营销、冒用信息、未经授权使用用户电子签章等方式,签订违背用户交易意愿的零售合同。

3.电力用户应谨慎委托授权他人开展平台零售合同签订业务,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电子营业执照、UKEY数字证书等,不得随意泄露或交由他人代为操作,勿将身份信息、手机验证码随意告知他人,避免因此造成纠纷和利益受损。

详情如下: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组织2026年二季度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

相关经营主体:

按照《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5〕57号)、《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季度全省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6〕160号)、《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872号)等相关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自2026年3月9日起组织开展2026年二季度零售合同签订工作,请相关经营主体登录山东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sd.sgcc.com.cn)签订零售合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交易条件

(一)售电公司、虚拟电厂

1.在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完成账号法人实名认证、签订入市协议。

2.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交易平台披露2024年年度信息(2025年3月31日后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不做要求),满足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性满足注册条件现场核验要求。

3.按照《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履约担保收取工作的通知》(鲁电交易财务〔2025〕111号)要求,足额缴纳履约担保。

4.在交易平台发布至少两种以上不同类型的标准化零售套餐(包括至少一款价格联动类的零售套餐),满足不同类型零售用户的差异化需求。

(二)电力用户

1.用电类别为工商业用户(含执行工商业电价的自然人)。

2.在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办理电子签章(包括电子营业执照、安心签、UKEY数字证书)并签订入市协议。

3.在交易平台完成账号法人实名认证,维护授权联系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

二、参与交易方式

1.用户在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自次月起作为零售用户参与零售市场交易。

2.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的用户,自次月起作为批发用户参与市场交易。

3.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申请或强制退出,次月起改为电网代理购电的,其价格按电网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拟直接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

1.零售合同可以按月度或多月签订,本次签约零售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026年6月30日。

2.零售合同在线签订(含变更及解约)的开放时间自2026年3月9日9:00起至2026年3月21日16:00止。

3.自主参与交易批发用户的身份维护的开放时间自2026年3月9日9:00起至2026年3月21日16:00止。

(二)拟注销的电力用户

拟注销的电力用户,应在2026年3月21日16:00前通过交易平台申请主体或用电单元注销,符合正当理由注销条件的,自2026年4月份起注销。

四、合同签订流程

1.同一个零售用户可将所有用电单元(用电户号)组建为一个或多个交易单元,以交易单元为最小单位签订零售合同,各交易单元可以签订同一家售电公司的不同零售套餐。如用户未自主进行组建交易单元操作,用户主体所含全部用电单元(用电户号)属于默认交易单元(交易单元1)。

2.用户可在交易平台选择标准化零售套餐或向售电公司发起邀约双边协商定制零售套餐。其中,标准化零售套餐交易合同经用户签章后生效,双边协商零售交易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在零售套餐签约流程中,交易平台提供标准化零售套餐比价辅助决策功能,零售用户在零售套餐确认签约前,可以根据自身历史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套餐比价,比价结果为用户选择套餐时提供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在全部类型零售套餐中设置零售套餐价格封顶选项,作为零售套餐结算依据。不执行价格封顶零售合同的解约方式应设置为用户单方解约。具体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5.零售用户未选择执行价格封顶选项时需进行法人人脸识别确认,并进入48小时签约冷静期,冷静期内零售合同不进入签章程序,冷静期内可重新选择执行套餐价格封顶选项。冷静期结束后,仍未选择价格封顶选项的零售合同,经零售用户签署并上传《零售交易合同签约知情书》后零售合同进入签章程序。零售用户可登录交易平台,在“零售市场/套餐管理/我的合约”菜单下载上传《零售交易合同签约知情书》。

6.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非电网供电主体零售用户未选择执行价格封顶选项时,除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需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上传全部商户清单及每个商户授权书,经核实后零售合同进入签章程序。

五、合同签订要求

1.在同一个交易周期内,零售用户只能向一家售电公司购电,且全部工商业电量均通过该售电公司购买。

2.零售合同原则上全部使用电子签章(包括电子营业执照、安心签、UKEY数字证书)。在零售合同签章前,零售用户应通过法人人脸识别、法人短信进行身份认证,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的,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认证。

3.售电公司标准化零售套餐交易签约电量,暂作为其双边协商零售交易签约电量上限。上一自然年度用电量 0.5 亿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其用电量不纳入动态比例管理电量统计。

4.固定分时类零售套餐(含混合类固定分时部分)执行零售套餐分时约束机制,峰谷时段设置及价格浮动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9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参考时段可登录交易平台,在“信息披露/综合查询/市场运营/通知”菜单查看《2026年分时电价执行时段相关公告》。

5.参考价格联动类、现货市场价格联动类零售套餐不执行偏差考核条款。

六、市场风险提示

1.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的用户,自次月起作为批发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按照现货市场用户侧实时结算价格结算,按市场规则承担市场运行费用(含收益回收)及辅助服务费用,自行承担批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售电公司应如实、准确告知签约用户市场政策、交易风险及套餐价格等信息,不得存在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报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禁售电公司通过虚假营销、冒用信息、未经授权使用用户电子签章等方式,签订违背用户交易意愿的零售合同。

3.电力用户应谨慎委托授权他人开展平台零售合同签订业务,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电子营业执照、UKEY数字证书等,不得随意泄露或交由他人代为操作,勿将身份信息、手机验证码随意告知他人,避免因此造成纠纷和利益受损。

七、其他相关事项

1.电力用户注册及注销变更、账号密码找回、法人实名认证、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办理、合同签订等操作流程可在交易平台首页“信息披露”模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

2.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可通过交易平台或“e-交易”App查看市场行情及标准化零售套餐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可在交易平台首页“信息披露”模块查看《山东“e-交易”零售用户操作手册》。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5〕57号)、《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季度全省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6〕160号)、《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87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1.统一电力交易服务热线:4001895598

      2.业务咨询:

用户注册、变更、注销:0531-80122944/2974/2908

售电公司注册、变更、注销:0531-80122946/2928

零售套餐审核:0531-80122933/2907

零售合同签订:0531-80122923/2903/2953

账号实名认证、密码找回:0531-80122972/2975

数字证书查询、绑定:0531-80122971/2972/2975

“安心签”信息维护:0531-80122970

“e-交易”App操作:13156121313

3.电子签章技术支持:

“安心签”:400-880-9888

线上数字证书办理:400-116-6696

智慧CA数字证书:400-823-8788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组织2026年二季度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pdf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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