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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抽水蓄能与储能技术

抽蓄电站收益揭秘:不同省份利润差距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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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抽蓄电站收益揭秘:不同省份利润差距悬殊容量电价机制旨在为抽蓄电站提供稳定收益,但其收益水平因省份差异显著。容量电价回收除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及合理收益,电量收益则依赖峰谷价差。不同地区容量电价存在差异,部分省份可获双重收益,而另一些省份可能无法获得容量电费。

容量电价全面落地之后,很多人以为所有抽蓄项目都有了稳定收益。圈内人清楚:把电站建在不同省份,最终利润能拉开巨大差距。

很多圈内人都在讨论容量电价,不少人的理解停留在:只要建抽蓄就能稳定拿到容量电费。但现实并不是这样。同样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放在不同省份,收益水平差距会比较大。

今天把这事讲透:容量电价到底怎么给、哪些省份赚两份钱、哪些省份容量电费都未必拿得到。

一、先把容量电价的账算明白

容量电价机制的核心逻辑,是电网购买抽蓄电站的容量价值——保障系统顶峰供电、黑启动、调频调压这些能力。按照发改价格〔2021〕633号文,抽蓄电站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电量收益是另外一回事,靠低谷抽水、高峰发电赚价差。

简单说:容量电价保底线,电量价差决定超额收益。

两个数字建立量级概念:某地区抽蓄容量电价普遍在600~800元/千瓦·年,新项目可研一般按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左右反算容量电价;该经营区抽蓄平均利用小时数"十三五"期间2751小时,"十四五"以来约2800小时,运行模式已从"一抽一发"普遍转为"两抽两发",部分电站按"多抽多发"运转。

更关键的是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把规则又往前推了一步:633号文出台前开工的电站继续由政府定价,之后开工的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3至5年核定统一容量电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还要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而且文件明确点名:新能源装机占比高、可靠容量需求大的地区,应加快建立。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容量价值的定价权,正在向"真正缺容量的省份"倾斜。

二、第一类:新能源大基地省份——赚"容量+现货价差"两份钱

西北风光大基地省份,逻辑最直接。

以甘肃为例:截至2025年4月底,全省新能源装机6720万千瓦,占电源总装机的64.7%,排名全国第二;2024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35.4%。消纳和调节的压力全写在数据里,所以甘肃一口气核准开工了玉门昌马等8个抽蓄项目、总规模1128万千瓦。新疆也不慢,阜康、哈密、布尔津之后,达坂城抽蓄(140万千瓦)于2024年底核准,此前已核准6个项目。

这类省份的好处是双重的:一方面,新能源占比越高,按114号文的导向,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落地越快,容量价值越容易被真金白银地认可;另一方面,电量侧的套利空间藏在现货市场里。很多人看西北省份代理购电价差不大,就以为没肉吃,这是误读——现货连续运行地区抽发价格按实时价格执行,甘肃2025年8月甚至出现"谷段上网电价首次高于平段电价"的倒挂,午间光伏大发时段电价被压到极低,抽蓄低价抽水的窗口比目录电价显示的大得多。新能源波动越剧烈,现货价差越极端,抽蓄的电量收益弹性就越大。

一句话:大基地省份赚的是"容量认可度高+现货价差弹性大"两份钱,收益上限最高。

三、第二类:负荷中心省份——赚稳定的容量保底

江苏、广东、浙江、上海这些中东部经济大省,故事不一样。

数据摆在这: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夏季典型电力负荷峰谷差率普遍达到42%~47%,重工业占比高的山东也有37%~40%。尖峰负荷年年创新高,省内电网对抽蓄顶峰保供的需求是刚性的,容量电费兑付稳定性强。峰谷价差同样可观:2025年1—7月全国32个地区平均最大峰谷价差0.618元/千瓦时,排在前面的依次是广东(珠三角五市约1.30元)、海南、湖南(约0.96元),18个地区超过0.6元。

这类地区的短板也明显:本地低谷电价偏高,抽水成本不低,电量套利空间不如大基地省份;站点资源稀缺、征地移民和工程造价高,单位投资比西部贵不少。

一句话:负荷中心赚的是"现金流稳定、风险低"的钱,适合求稳的资金;想赚超额价差,弹性不如西北。

四、第三类:电力富余区域——容量电费都未必给

最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类。

有些省份电力供需宽松,火电基数足,调峰资源富余,电网对新增抽蓄容量的需求不强。过去这种情况就已经吃亏——某电站:因风电快速增长、网源发展不协调存在窝电问题,4台机组中有2台高峰时段不能全启顶峰、低谷时段不能全启抽水,建好了却用不足。

现在114号文把这条写成硬约束了:电力系统可靠容量充裕或用户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地区,要从严控制新增调节性电源项目;未开展用户承受能力评估的项目,不得纳入规划、不得核准,不得给予容量电费或可靠容量补偿。

翻译过来:在不缺容量的省份新建抽蓄,可能从核准环节就被卡住,就算建成,容量电费额度有限,低谷电价又没有优势,整体回报被持续压制。

五、投资人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坑一:以为容量电价是全国统一价。不是。各省核定标准、分享机制都不一样,还分633号文前开工(政府定价)和后开工(省级每3至5年重新核定)两种待遇,同一个省不同时期开工的项目,保底水平可能不同。

坑二:以为拿到容量电价就一劳永逸。633号文明确,上一监管周期可用率不达标的,下一周期要降低核定容量电价;114号文进一步要求加强容量电费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机组直接扣减费用。抽蓄是"建得好"还要"调得出",长期备而不用或者故障率高,容量电费是要被打折的。

坑三:以为价差赚多少都是自己的。按633号文的收益分享机制,抽发和辅助服务收益中20%由电站分享、80%要在下一周期核定容量电价时相应扣减——价差赚得太猛,容量电价会被"回吐"一部分。当然,114号文也给了一条新路:选择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参与现货市场的电站,市场收益全部归自己,这在现货大省是更优解。

六、结语

容量电价解决了过去抽蓄单纯依靠电量价差、盈利不稳定的老问题,给行业托了底。但它不是"保底躺赚"的万能药方。

未来的格局已经很清晰:风光富集省份赚"容量+现货价差"两份收益,收益弹性最大;负荷中心省份赚稳定的容量保底,现金流扎实;电力富余区域的新项目,投资回报需要综合考虑。

对从业者和投资方来说,选省份、选站点,远比盯着容量电价政策文件重要。政策只是工具,区域电力供需,才是决定抽蓄项目能不能赚钱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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