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2026年2月9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
年度交易价格指数为各发电主体年度交易均价在所有市场经营主体中进行排序,交易价格最低的得20分,每升高一个排序扣1分。
零售价格优惠度:指标内容为售电公司上一年度代理用户平均结算价格在市场中的排序,评分标准为按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平均结算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一名的得40分,排名每升高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
零售价格规范性:指标内容为价格异常的零售合同数量,评分标准为统计售电公司已签订的零售合同中,签约均价高出市场平均价格 5%以上的合同数量,每超限合同一份扣 5 分,扣完为止。
串谋报价:指标内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串谋、约定统一进行市场报价,以操控或扰乱市场价格,从而使其共同利润最大化。(串谋报价经市场结构测试、市场行为测试后,对涉嫌串谋报价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初步认定)。评分标准为经核实后,发生一次,扣100分;发电集团被监管机构认定操控市场价格、滥用市场力的,其所属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均扣100分;发生两次,降为C级;发生三次及以上,降为D级。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不断完善我省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机制,提升信用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加强信用建设,安徽电力交易中心结合2024年度信用评价开展情况,对《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征求经营主体意见,各经营主体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月14日前反馈。
联系人:赵雪婷,联系电话:0551-63402320,
电子邮件:ahdljyzx@163.com。
附件:
1.《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情况说明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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