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距2060年实现碳中和还有12231天
热点关键词:
2026 58分钟前

来源:财政部

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字体:
分享到:
扫一扫
摘要:7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9号)。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政策,同时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免征车船税政策。

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7月2日


AI助手
低碳网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