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关于完善2026年度电力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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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0号令)、《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发改能源〔2025〕117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5〕1502号)等要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信号有效传导,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建设进展与当前供需形势,现就完善2026年度电力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中长期价格形成机制。2026年度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全面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的灵活价格机制。市场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
二、中长期价格与现货价格挂钩联动。为平稳过渡并引导市场预期,2026年,市场主体自主签订的省内年度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其电量按以下比例签订相应价格:合同电量的40%可协商约定固定价格,其价格不得超过我省中长期交易价格上限相关规定;合同电量的60%执行反映实时供需的灵活价格(按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确定)。
湘发改运行〔2025〕830号文中有关价格机制按上述要求调整。上述价格机制自2026年2月份的年度多月交易开始执行,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依此通知相关要求执行。请各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依法合规开展2026年度中长期合同协商与签订工作,共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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