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浙江宁波发布了《关于2024年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第一批补贴情况的公示》。
其中明确提出:宁波市本期补贴共计1740万元,其中加氢站建设补贴300万元,补贴对象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的镇海炼化加氢示范站;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1440万元,补贴对象为浙江氢动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100台燃料电池汽车,本期单车补贴额为14.4万元。

原文如下:
根据《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甬能源综合〔2021〕9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组织申报、区(县、市)核查、市级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4年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第一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其中加氢站建设本期补贴300万元(详见附件1),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本期补贴1440万元(详见附件2),本期总计补贴1740万元。
如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给我们。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12室(邮编:315000);联系电话:0574-89382870。
宁波市能源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5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嘉兴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此次更新了燃料电池车示范补贴标准,针对公共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公共充换电运营补贴的相关补贴内容、标准在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操作细则中予以明确。燃料电池汽车按不高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参照当年度中央财政补贴相关技术要求。如今后国家政策对地方财政配套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加氢站运营补贴: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部分按照每公斤9元进行补贴,2024年6月1日以后部分按照每公斤6元进行补贴,加氢量需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平台审核确认。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