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
1、0.1-0.15元/W!浙江永康用户侧储能补贴开始申报!
近日,浙江永康市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助的通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及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申报范围为2022年至2024年期间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每千瓦逐年退坡,已享受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2、河南储能重磅!容量电价补偿、不收输配电价
近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储能重磅文件,其中发展目标明确:到2030年,新型储能力争装机规模达到23GW,其中用户侧储能装机达到8GW,带动项目直接投资400亿元。文件要求完善价格激励政策方面,独立储能电站用电电价、上网电价按照现货市场价格及规则结算。当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时,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独立的小型抽蓄、新型储能电站向增量配电网送电的,其抽水或相应充电电量不收取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海外市场动态
1、特斯拉拟进军印度储能市场
近日,特斯拉的一则储能业务拓展负责人的招聘公告,释放出其正式进军印度工业及公用事业级储能市场的关键信号。特斯拉官网的一则招聘启事显示,公司拟招聘一名印度储能业务拓展负责人,制定并落地工业储能解决方案的全面市场拓展战略。特斯拉招聘启事补充称,该岗位人员将负责推动特斯拉入局印度公用事业级储能市场,但未披露更多细节。截至目前,特斯拉官方尚未对该计划公开置评。
2、30GWh+增量空间!非洲储能“疯涨”
据非洲太阳能产业协会(AFSIA)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非洲正在开发的储能项目总规模约达18GWh;而多家储能基金预测,到2030年非洲储能累计装机容量有望突破50GWh。非洲市场30GWh以上的储能增量已箭在弦上。从电网级大型储能项目到矿区微网解决方案,从核心设备出口到本地建厂投产,中国企业凭借全产业链协同优势,近期在非洲市场频频斩获大规模订单,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原材料动态
1、投资2.13亿元!江苏年产10700吨锂电池材料扩建项目环评公示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700吨锂电池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查的公示》。据悉,项目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光新路8号,瀚康电子拟投资2.13亿元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10700吨锂电池材料扩建项目。
2、总投资2亿元!广东年产4.8万吨石墨烯涂碳铝箔项目投产
近日,广东江门新会产业园区(凤山湖新能源产业园)再添新动能——石墨烯涂碳铝箔生产基地项目举行交钥匙暨试投产仪式,标志着该项目进入试投产阶段。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全面建成后可年产石墨烯涂碳铝箔达4.8万吨。
3、江西航盛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投产
近日,江西航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投产活动在江西赣州龙南举行。江西航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航盛锂能)旗下子公司。航盛锂能为航盛集团母公司,集团旗下有湖南航盛、山东航盛、贵州航盛、江西航盛、美国航盛、贵州航轩、贵州航然等7家子公司及深圳分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锂/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碳酸锂原材料、特殊添加剂,硅碳负极材料已进入中试阶段。

储能项目动态
1、研究称PCS导致停运占比高达32.21%
3月25日,中电联发布《2025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报告指出,全年非计划停运1922次、单次平均非计划停运时长34.62h。电站关键设备、系统以及集成安装质量问题是导致电站非计划停运的主要原因,非计划停运次数占比达75%以上。在非计划停运原因中,PCS导致停运的占比高达32.21%,较2024年的21.42%比例提高了近11个百分点,成为非计划停运最主要的原因;相比之下,2024年非计划停运原因占比最高的电池占比从2024年的37.94%降至2025年的22.89%。
2、沈阳中德园零碳园区项目启动建设
近日,沈阳中德园零碳园区项目建设启动仪式在辽宁沈阳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隆重举行,标志着该项目正式从规划筹备阶段迈入全面建设阶段。
辽宁沈阳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作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此前已于2025年12月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是辽宁省唯一一家入选的园区。其中,远景零碳新能源产业装备基地作为核心标杆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GWh储能设备、400台套大兆瓦风机的总装能力。项目将同步打造固态变压器产品孵化中心、聚焦变频器等核心部件全流程制造的电气智能制造基地。

3、0.5MW/2MWh全钒液流!中材海外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储能项目成功并网运行
近日,由中材海外投资建设的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光储一体化项目顺利实现关键节点突破——2025年12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2026年3月16日正式带电投运,标志着该区域级“混合储能+光伏”一体化示范工程正式投入运营,为传统工业企业低碳转型注入强劲绿色动能。该项目深度融合光伏发电与混合储能技术,构建起“自发自用、灵活调控、安全高效”的清洁供能体系。
4、瑞浦兰钧324Ah电芯助力华电集团“十四五”示范项目并网
近日,华电集团武昌分公司2025年电化学储能黑启动及调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正式并网验收成功。该项目由华电集团、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与瑞浦兰钧共同推进。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中的试点重点项目,该项目率先实现工程化应用,标志着瑞浦兰钧324Ah电芯具备1P倍率性能并通过国家相关标准检测,可参与未来电网侧调频项目。此次并网验收的项目位于湖北武汉,总容量为9MW/9.554MWh,由2个4.5MW/4.5MWh储能单元组成,旨在为两套9E级联合循环机组建设电化学储能黑启动功能,并在储能系统闲置时以火储联合调频方式参与电网二次调频辅助服务。
5、搭载级联型高压大容量储能系统,石家庄300MW/600MWh共享储能电站全容量交付
近日,河北省重点新型储能项目——石家庄高邑县300MW/600MWh共享储能电站正式完成储能系统全容量交付。该电站坐落于高邑县富村镇,总规划占地面积约43亩,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及全套储能辅助设施,集成调峰填谷、调频调压、备用容量支撑、新能源消纳等多重功能。建成投运后,将成为冀中南地区重要的电网“稳定器”和绿色能源“充电宝”,弥补区域电网调节能力不足的短板,解决新能源就地消纳受限的问题。

企业动态
1、南都电源终止转让全资孙公司华铂再生资源100%股权
3月24日晚间,南都电源披露公告称,公司终止转让全资孙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铂再生资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显示,南都电源原拟将从事铅回收的华铂再生资源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省厚基联能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收购方收购公司持有的华铂再生资源100%股权作价为14.15亿元。《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且经董事会批准后,收购方已根据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首付款合计1500万元。南都电源表示,因近期市场环境及资金筹备发生阶段性变化,同意终止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能建时代新能源与中车株洲所座谈!就储能系统集成等达成合作共识
近日,能建时代新能源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庆丰带队拜访中车株洲所,双方围绕氢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储能系统集成、国际业务合作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中车株洲所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林表示,充分发挥中车株洲所在装备研发制造、核心技术创新方面,以及能建时代新能源背靠中国能建的国内外市场资源与项目开发方面的优势,携手在国内外新能源市场共同推动项目落地与交付,助力集团层面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
3、行业首个!中国电建建成“光伏+储能+微电网”全绿电示范工厂
近日,中国电建承建的行业首个全绿电示范工厂——白马山全绿电工厂项目正式建成,为我国传统工业绿色变革树立了可复制推广的样板。该项目位于安徽芜湖,是行业首个集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于一体的全绿电示范工厂,由中国电建所属湖北工程公司承建。项目通过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探索,实现了绿色能源的自发自用、余电存储和智能调控,为传统工业绿色变革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同时,项目还建成了世界首条水泥窑烟气二氧化碳捕集装置,并积极探索二氧化碳在智慧农业、干冰生产、食品保鲜等领域的转化利用。
2026年3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举行2026年北京市未来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就《北京市未来产业2026年工作要点》进行解读讨论。其中,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辉在未来能源方面表示,聚焦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封存与利用、聚变能源等领域助力打造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重点包括:深化氢能在交通、工业等多场景示范应用;布局全固态、钠离子、液流电池等多技术路线,推动光储一体、风光储一体示范应用;支持低成本、高值化碳捕集与封存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前瞻布局聚变能源技术。
李辉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北京市未来产业完善布局、蓄势突破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市区共同发力,抢占新赛道,培育新企业,产出开放众创6G通感算智融合试验装置、工程化液氢重卡等21项全球首创新技术新产品,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未来产业呈现蓬勃发展势头。北京在2025年未来产业发展指数中排名全球第二。
我们实施促进未来产业投入增长的16条措施,在人才引育、平台搭建、场景牵引等方面加强投入,取得积极成效。概况来讲:一是政策全,新发布脑机接口、量子、光电子等22项政策,累计实施市级政策50余项,市区两级实现未来产业细分领域政策全覆盖。二是平台强,新设立5个创新平台,市区累计创建新平台达41家,强劲支撑产业创新发展。三是融资快,举办9场“创赢未来”企业路演,支持83家企业实现股权融资超20亿元、银行贷款超19亿元,打造企业融资“快车道”。四是态势好,通用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量子技术等迈向世界第一梯队,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
为加速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我们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坚持成果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关键技术突破、新产品研制等,编制形成了《北京市未来产业2026年工作要点》,在6个方面实施122项细分任务。
未来信息方面,聚焦通用人工智能、元宇宙、光电子、6G、量子科技等领域加快技术攻关与产业落地。重点包括:通用人工智能推进世界模型、具身智能等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元宇宙突破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光电子领域面向高性能计算需求攻坚光电融合关键工艺与高端产品;6G将攻关基带芯片等关键技术,建设试验网与测试平台;量子计算坚持多技术路线布局和加快量电融合等平台建设。
未来健康方面,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领域强化平台建设与成果转化落地。重点包括:加速细胞与基因治疗的创新品种上市与CDMO平台升级;加快前沿脑机接口研究院建设;前瞻布局合成生物中试示范、智造工厂与产业基地,推动医药中间体、生物基材料、未来食品等领域快速突破。
未来制造方面,围绕智慧出行、人形机器人、原子级制造等领域加快融合发展与场景落地。重点包括:构建车城融合安全可控的智慧出行体系;加快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与自主芯片攻关,推动多领域场景化应用,持续打造“两会一赛”高水平赛事;加速原子级制造技术攻关。
未来能源方面,聚焦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封存与利用、聚变能源等领域助力打造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重点包括:深化氢能在交通、工业等多场景示范应用;布局全固态、钠离子、液流电池等多技术路线,推动光储一体、风光储一体示范应用;支持低成本、高值化碳捕集与封存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前瞻布局聚变能源技术。
未来材料方面,聚焦石墨烯等二维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超导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AI+材料”等领域加快新产品创制应用。重点包括:拓展石墨烯等二维材料布局领域,推进晶圆级材料制备与集成制造等关键技术;加快生物相容性高分子材料等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超导磁体在医疗装备、聚变能源等领域应用;突破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衬底制备及外延工艺等关键技术;加速“AI+材料”全链布局,赋能特种合金、光电子材料研制。
未来空间方面,聚焦未来航天、低空技术等领域抢占空天技术发展和安全制高点。重点包括:持续迭代通信载荷、星载激光通信等关键部组件,攻坚大推力发动机与可复用火箭技术,前瞻布局太空态势感知、在轨服务、太空算力等新业态。强化安全防控支撑,全面筑牢低空安全与产业发展基础。
为扎实推进上述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我们将结合未来产业发展态势,坚持分阶段部署、分策略推进,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匹配相应资源,实施精准政策、畅通融资渠道、打造应用场景,支持未来产业领域优质企业在京发展。实施“创赢未来”成长计划,以金融接续赋能企业成长。我们将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衔接在京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央国企、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努力打通“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落地”全链条,持续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赛事活动,促进国际创新资源集聚,不断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共1146家企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鲁环字〔2026〕31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上报的2026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了核定,确定对1146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名单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属地原则,书面通知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通过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在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在1年内完成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按计划组织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情况,由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向社会公布。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由相关部门报请地方政府纳入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三、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督导和结果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审核工作质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泰表示,将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李泰指出,节能标准是衡量产品设备能效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加快产品设备提质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发挥节能标准在推动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支撑作用,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节能降碳标准体系。强化跨部门协调配合,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等标准,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引导企业主动提升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水平。
二是动态更新能效水平配套政策。结合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节能降碳等工作需要,围绕能效、技术、碳排放等方面,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合理提高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要求。
三是强化标准制度实施跟踪问效。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估。通过节能监察、产品质量抽查、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等手段,加强标准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形成以标准为引领、政策协同发力、企业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更大力度推进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
3月20日,贵州省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重点推动风光水火储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页岩气勘探开采利用,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多元降本增效,扩大本地消纳。到2028年力争年产值达520亿元。
原文如下: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着力推进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加快构建具有遵义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委起草了《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现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意见征集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8日;
2.反馈意见受理部门: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科;
3.联系电话:0851-27613422;
附件:1.《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
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委牵头研究起草《遵义市产业结构调整三年攻坚方案》。为此,我委在会同市直部门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起草文稿,并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结合市直部门最新产业发展研究成果并衔接全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文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市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大会召开后,我委及时根据会议精神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形成了《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二、基本框架及内容
《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包括四大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组织保障。
(一)总体要求。提出坚持聚焦开发区主战场,强化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两个关键,突出富矿精开、融入成渝、科技创新三个抓手,不断推动三次产业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益,奋力实现“一年见实效、两年上 台阶、三年大突破”。
(二)重点任务。包括三大任务,分别是:聚焦“稳白酒、强非酒”,加快推进工业产业转型;聚焦“细种养、深加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转型;聚焦“补短板、促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
(三)工作举措。实施“双百工程”夯实产业转型主战场、聚焦“富矿精开”发挥比较优势、发挥“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成渝大市场、突出“成果应用”强化科技赋能产业、坚持“项目为王”扎实推进产业大招商、抓住“五个重点”扎实优化营商环境等6项工作举措。
(四)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测体系、强化考核评价等4个方面。
附件2
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和全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大会精神,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加快构建具有遵义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遵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聚焦开发区主战场,强化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两个关键,突出富矿精开、融入成渝、科技创新三个抓手,不断推动三次产业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益,奋力实现“一年见实效、两年上 台阶、三年大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稳白酒、强非酒”,加快推进工业产业转型
加快推进酱香白酒重塑市场体系。保持战略定力,顺应消费需求和市场形势,主动重塑市场体系,积极推进产品结构、价格定位、销售渠道创新,稳定优化传统渠道,拓展深化新兴渠道。突出产区引领,做实“赤水河谷·中国酱香”品牌。推进茅台技改、习酒技改、珍酒扩建、国台技改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持续深化“三个一批”,培育提升白酒产业经营主体。聚焦“四个一批”,推进线上与线下融合、市内与市外统筹、白酒消费与其他服务业多元融合,把卖酒真正转向卖生活。加快推动“酱酒出海”,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到2028年,酱香白酒产值达1683亿元。白酒增加值占比从2025年的80.35%下降到2028年的75.8%,降低4.55个百分点。
加快推进非酒产业延链集群。播州区、桐梓县等县(市、区)在有色金属产业上重点发展锰系电池材料、中高端铝合金、高端海绵钛、中高端钢制品,推进锰及锰加工、铝及铝加工、钛及钛加工和钢制品产业集群化、全链化、绿色化发展。到2028年力争年产值达470亿元。红花岗区、汇川区等县(市、区)抢抓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机遇,在装备制造产业上大力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及零部件,对接重庆市“33618”产业和四川省六个万亿级产业,加快发展汽车及其零部件、电力电器、环保装备等产业。到2028年力争年产值达250亿元。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重点推动风光水火储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页岩气勘探开采利用,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多元降本增效,扩大本地消纳。到2028年力争年产值达520亿元。务川县等县(市、区)在氟钡化工产业加快发展有机氟化工,延伸发展电子级、试剂级、医药级等钡盐产品,把务川氟钡新材料产业园打造成“氟钡铝氯”耦合发展的化工园。到2028年力争年产值达115亿元。
(二)聚焦“细种养、深加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转型
建好用好“第一车间”。坚持把提高单产、做大规模、做优品质统一起来,开发新品种,发展新技术,采用新模式,提高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和水平。到2028年力争新增欧标茶园、有机茶园2万亩,新增蔬菜、辣椒、红粱、中药材标准化基地14万亩,新增林业种养基地20万亩,新增畜禽规模化养殖场24家。
做足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增值文章。播州区、桐梓县等粮油主产区要重点发展大米蛋白肽、麦芽粮、果糖、玉米零食、薯类食品等精深加工。播州区、绥阳县等蔬菜主产区重点开发预制菜、脱水蔬菜、菌类保健蔬菜、速溶果蔬粉、蔬菜罐头等产品。湄潭县、凤冈县等茶叶主产区重点发展抹茶食品、新茶饮、新茶食、茶保健、茶护肤等精深加工。新蒲新区、播州区等辣椒主产区重点开发复合调味、火锅底料、辣红素等产品。绥阳县、赤水市等中药材主产区重点发展休闲零食、养生茶饮、营养代餐等大健康系列食品。仁怀市、习水县等红粱主产区重点开发红粱汤圆、红粱面条以及杂粮粥、膳食纤体汁、杂粮代餐棒等新产品。务川县、凤冈县等生态畜牧主产区重点发展肉类速冻食品、熟肉、生态蛋奶制品等精深加工。到2028年绿色食品(含烟草)产业产值达190亿元。
(三)聚焦“补短板、促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
围绕“成龙配套”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围绕服务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商务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依托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快递物流枢纽,加快盘活黔北(遵义)物流园,提升完善黔北快递物流产业集聚区,重点瞄准园区建设、多式联运、智能仓储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深化与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好环保产业园区。到2028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
围绕便利多化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布局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扩大服务消费需求,促进现代商贸、康养旅居、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和便利化发展。聚焦打造一流旅游城市和赤水世界级旅游景区,深化“文旅+百业”跨界融合发展,持续优化20个旅游生态圈、提质升级12个商圈;推动商业综合体由传统百货向“策展型商场”转型,创新“百货+”模式;支持头部平台与本地商家卖场合作,完善配送体系,做大新零售,推动发展品质电商;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动家政行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到2028年,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80亿元。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双百工程”夯实产业转型主战场。以“4+3+3”产业园区引领产业转型发展,深入实施重点开发区百亿投资、百亿产值“双百工程”,强化招商引资、实施梯度培育、优化保障服务,不断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和效益。全方位一体推进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明晰功能定位找准细分赛道,强化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全面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开发区成为产业集群的引领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改革创新的示范区。到2028年,全市开发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2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6%,规上工业企业达到799家。
(二)聚焦“富矿精开”发挥比较优势。全面精准摸清资源家底和配置开发情况,对停产停建的综合帮扶,对圈而不探、占而不采、错配闲置的,综合运用协商谈判、司法裁决等手段,加快收归资源勘探开采等权属,集中配置给具有一定实力的市场主体。到2028年,推动5宗以上铝土矿探矿权完成勘查,新增设计产能200万吨/年以上;2宗以上锰矿探矿权完成勘查,新增设计产能50万吨以上;3个以上重晶石萤石矿投产,新增释放产能10万吨/年;盘活3个以上钼镍矿探矿权。加大找矿力度,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及出让方案,不断推动优质矿产资源向“链主”企业、头部企业和重大项目集中,做到“矿尽其用”。
(三)发挥“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成渝大市场。工业要重点围绕基础材料、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融入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和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稳白酒、强非酒”转型。农业要打造成渝“第一厨房”,重点强化辣椒、新茶饮、绿色蔬菜、黔北麻羊,凤冈肉牛等绿色食品及深加工产品与成渝市场的精准对接,积极建设直达成渝的冷链物流体系,全力打造面向成渝的绿色产品供应地。服务业要重点建设成渝文旅消费目的地,重点围绕桐梓九坝、习水仙源、赤水天鹅堡等区域,打造“川渝后花园”。积极推进长征旅居等康养综合体建设,吸引更多成渝游客来遵。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吸引成渝地区产业链、创新链。到2028年,与成渝地区合作工业企业产值达到150亿元,农产品向成渝地区销售额达到55亿元,接待成渝地区游客达到1700万人次。
(四)突出“成果应用”强化科技赋能产业。建立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体系”。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作用,引导国有企业建立研发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等引领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机制,重点围绕装备制造、有色金融、绿色低碳、精细化工和新茶饮、中医药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完成一批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大力发数据产业,形成一批核心产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到2028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提高到0.82%,高新技术企业达265家以上,建成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66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4.5%,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1%,数据标注产业规模达3000万元以上。
(五)坚持“项目为王”扎实推进产业大招商。坚持以产业转型发展为导向,紧扣全市产业布局,持续深化“五库联动”,在工业非酒领域、农业主导产业领域、服务业补短板填空白领域谋划生成一批有价值、能落地的大项目、好项目,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做深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招商结构,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以开发区作为招商主战场,以富矿精开为突破口,系统谋划重大项目,强化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着力引进一批牵引性、支撑性、标志性项目。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实现“联合预审”。建立完善签约落地项目开工率、投产达产率评价机制,推动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到2028年,新开工产业项目400个以上,累计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六)抓住“五个重点”扎实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大力培育“四上”企业、加强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上市企业及外资企业、着力引进优强企业五个重点,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考核评估,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夯实产业转型根基。重点推进“九个一批”整治和涉企“五乱”整治,持续深化“遵满意”品牌建设,强化“企业之家”等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流程再造、要素保障、政策直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公平监管,以一流环境聚焦一流企业。到2028年,企业占经营主体总数比重提高到27%左右,“四上”企业总量达到4000家以上。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产业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市领导领衔分工负责制。市政府按月调度工作进展,市委按季度听取专题汇报,强化统筹调度和工作指导,解决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各县(区、市)参照市级做法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市传统产业焕新工作,抓好方案督促落实、协调服务、调度考核等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体系,密切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及配套政策,支持和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升级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监测体系。工业科技、农业农村部门和市第三产业发展专班要分别牵头建立完善产业转型监测体系,建立产业转型监测机制,细化目标,完善指标,科学客观准确做好产业转型成效评价。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产业转型成效考核机制,将产业转型成效纳入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
2025年,国家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能源领域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二是加强能源领域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召开2025年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明确立法、执法、普法协同推进的路线图与时间表,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能源治理全过程。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全员学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上一堂课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能源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正式实施。2025年1月1日,能源法正式实施,开启了能源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推动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能源法的通知,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能源法学习宣传。面向能源行业举办能源法学习贯彻培训班,进一步推动能源法在全行业贯彻实施。加快出台能源法配套规定和政策,能源法规政策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加快推进《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
(三)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夯实能源行业依法治理的制度基础。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核,确保制度依据合法有效。制定《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二是提升能源监管执法效能。聚焦规划落实、垄断环节、民生服务等重点,扎实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健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对12类行政检查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功能,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编制法治工作简报和典型案例集,加强对一线执法单位的工作指导。
(四)能源普法宣传实效有力加强
一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激励和引导全体干部自觉忠于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二是以庭审促法治意识提升。组织各单位赴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升局机关干部依法履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制作系列能源法治动漫短片和海报,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传播,形成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和优秀普法成果。
二、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发挥立法对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加快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加快电力法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电力法律法规修订,推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法律体系加快重塑。
(三)健全能源领域依法行政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细化合法性审核标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编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集和法治工作简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升各单位法治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四)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做好重要政策法规的宣贯解读,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此举标志着京青两地算力协作由战略对接迈向实体落地,为西宁深化东西部算力协作、助力青海打造全国绿色算电协同发展试点省注入强劲动力。
该项目总投资9.5亿元,通过租用园区移动公司现有机房实施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10000P Flops级混合算力中心,首期建设规模达5000P Flops,以通用算力为基础、验证性国产算力为补充,重点围绕专有大模型提供算力服务,为相关头部企业及本地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的普惠算力支撑。项目计划今年6月实现点亮投运,采取分批建设、分期上线、逐步扩容的模式。一期投运后将适时启动二期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青海本地公司注册、项目备案等关键手续,机房改造、设备进场等前期工作正在同步加快推进。
此次落地的西宁智算中心项目呈现出洽谈快、模式新、效率高、质效好四大特点。项目坚持订单驱动、需求导向,实现算力供给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从源头避免资源闲置,探索形成了“需求定方向、算力惠产业”的发展新模式。项目能够在短时间内高效落地,得益于西宁开发区全流程、全方位的“无感服务”。西宁开发区坚持以企业为中心,把服务前置、把流程简化,专门组建“京数青算”项目工作专班,实行“一对一”专属对接,主动承接企业注册、项目备案、机房改造等全流程,梳理清单、全程代办,真正变“企业跑”为“专班跑”。
3月20日,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煤反馈督察情况。其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如下: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6年2月6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3月20日向国家能源集团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冯正霖通报督察报告,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作表态发言,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冯来法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赵英民,督察组有关人员,国家能源集团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二级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扛牢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治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国家能源集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综合能源基地,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着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淘汰煤电机组302.8万千瓦、焦化产能266万吨、电石产能15.3万吨,统筹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成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在役2.15亿千瓦常规煤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电气化替代和绿色港口建设,完成33家电厂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519个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6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7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督察指出,国家能源集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仍有不少差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集团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发展全过程。个别企业监督落实不力,下属企业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放松要求,部分新能源项目未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即投入生产,湖南电力一些投产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供电煤耗下降等任务未完成;考核宽松软,部分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仍被授予安全环保一级单位称号;部分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被降为一般隐患进行交办,一些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环境守法意识薄弱,2022年以来下属生产型二级公司多数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一些公司屡查屡犯。
二是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不力。落后生产设备淘汰滞后,集团下属二级公司仍有大量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按规定淘汰。节能降碳工作落实有差距,部分煤电机组节能改造未达标或未开展性能试验鉴定,集团却按达标上报。个别企业为完成考核目标,违规同意下属电厂人为调低供电煤耗数据,集团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企业煤炭减量替代和节能验收要求落实不到位。煤矿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有的存在越界开采等问题,有的长期违规排放矿井水。
三是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显。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部分化工企业通过火炬燃烧违法排放废气,一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烟气等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无证排污问题。固体废物处置问题多发,个别煤矿擅自扩大排矸场面积,侵占林草地。金川水电站违法倾倒弃渣,侵占大渡河河道及沟渠。集团多数井工矿未建成煤矸石井下充填工程,实际充填量仅为能力的八分之一。水污染防治有差距,部分煤矿超标排放大量高含盐矿井水。
四是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个别电力企业未批先建光伏电站侵占林草地。部分风电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有的未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未达要求,部分水电站还人为干预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导致生态流量下泄量大幅减少。矿山生态修复措施落实不到位,神延煤炭西湾露天煤矿等4家煤矿生态修复推进迟缓。
督察要求,国家能源集团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提升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国家能源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资委及国家能源集团处理。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3/24/50020232.html
3月19日,江苏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 2026 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6〕77 号),全面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助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新型工业化建设。
本次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智改数转网联、服务体系建设、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五大方向,覆盖创新攻关、零碳工厂、智能工厂、公共服务平台、贷款贴息等重点领域。
申报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在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直报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24日—4 月24日;非直报项目申报截止4月30日,由各地工信部门初审推荐。
申报指南中明确,支持化工、印染、电镀、铸造等4个行业园区外企业实施搬迁入园,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支持数量不超过50个。
入选2025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名单的企业,零碳工厂每家企业支持200万元,近零碳工厂每家企业支持150万元,支持数量不超过30个。
在工业大模型建设项目方面,对于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详情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对《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版)》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3日。有关意见建议可传真至025-83301675,或将邮件发送至njbscc@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乐清市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细则
为落实《关于印发〈2025年乐清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5〕11号)文件内容,细化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内容,规范项目申报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助对象条件
(一)在乐清市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以企业提供的首张销售发票或完税证明为依据);
(二)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亩均综合评价B类以上;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四)被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补助标准
企业实施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所购置的设备和软件等,均按不含税金额审核补助金额,补助标准及相关条件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乐清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5〕11号)执行,若执行期间政策有变动则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绿色节能技改项目最高补助金额50万元,与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最高补助金额累加不超过550万元。列入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且取得上级配套资金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5万元,与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最高补助金额累加不超过965万元。
三、项目备案申请
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提交技改项目备案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实施建设,项目建设期最长24个月(项目建设拟开工时间不得早于备案之日前六个月,拟建成时间不得迟于备案之日后24个月),超期投入不予补助。申请绿色节能技改补助的项目,需在智能化技改项目备案核准后6个月内向市经信局提交入库申请,审核通过后纳入绿色节能技改项目库。
四、项目验收申请
企业项目完成后,最迟须在项目实施到期后6个月内,向市经信局提交验收材料,由市经信局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材料根据市经信局通知的验收要求提供。
企业申请验收的项目,项目实际购置的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名称(或类别要求)须与备案清单一致。如有变更的,企业需在项目初次备案拟建成时间2个月之前,提交备案变更申请,项目的备案清单、建设时间、投资额原则上仅允许变更一次,市经信局以最终确定的备案通知书作为验收依据。
五、项目投资金额确认及验收规则
项目实际投资额须达到备案通知书上设备购置费的70%以上,且不低于最低补助要求。实际投资额超过备案通知书上设备购置费的,最高按设备购置费的120%计算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实际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设期内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设备及智能仓储建设的设备(含货架、输送带、AGV、智能叉车等)和嵌入式软件等购置费,模具投资额占比不超过不含模具部分实际投资额的10%。
不列入投资额认定的范围包括:各类车辆(含普通叉车)、各类电梯(包括升降梯)、空调、企业办公用品用具、流水线(带流动传输带的除外)、发电机组、变压器、储能设备、不足5万元单副模具、单价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设备等生产配套设施设备。
(二)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实际投资额是指建设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软件及承载软件系统运行的硬件设备投入,补助范围包括:
1.软件投入:经营管理类、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安全保障类、产品智能化类软件(如ERP、MES、PLM、SCM、CRM、OA等)其中安全保障类软件占比不超过30%;
2.硬件投入:数据处理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信息化展示屏等;
3.其他投入:委托开发、软件实施、云服务租赁及5G网络等投入。云服务租赁、5G网络按项目建设期内投入计算。
不列入投资额认定的范围包括:
1.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软硬件、实验试验设备软硬件;
2.电脑、及配件、耗材、监控、门禁设备、空调、机柜等;
3.软件维护费、普通行政办公软件等投入;
(三)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采购设备认定在智能化技改项目核定的基础上,节能量还需符合绿色节能技术改造补助标准。节能量计算方式如下:
1.项目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节能量按照当年温州市电力等价值折算;
2.改建类项目:对于淘汰现有落后设备进行绿色节能改造的项目,节能量按照达到既定产能对应需要的工时和电力消耗进行计算;
3.扩建类项目:对于没有淘汰落后设备进行绿色节能改造的项目,企业选购的设备装置应为行业节能型设备,对比设备为具有相同功能的常规设备,按照达到既定产能对应需要的工时和电力消耗计算,具体能效参照《温州市产业能效指南》;
4.能源(碳排放)管理系统参照数字化技术改造(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范围,应专账核算,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作为依据;
5.不列入投资额认定的范围包括:淘汰类设备和能效未达到二级及以上的设备。
(四)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验收规则
1.企业购置设备的实质性交易应在项目期内,包括设备购置发票开具日期、合同约定、验收交付以及资产入账等情况。发票开具日期与设备出厂日期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预付形式购置的设备,合同时间和付款时间不得早于项目建设起始时间6个月。合同应规范有效,如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法人签章等必要事项需完整。
2.购入的设备、模具要标示有效的厂商铭牌标签,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厂商或供货商等信息。非标设备或企业定制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自制铭牌标签,现场验收时无铭牌标签的设备不予补助。
3.设备发票显示的内容应与对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一致,或现场验收时可认定为同一设备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发票内容名称带有“软件维护费、办公软件”等名称的,不予补助。清单上每台设备对应的发票,所开具的数量总和应为完整数量,数量为小数的,该设备不予补助。
4.自制设备应专账核算,自制设备原则上按照材料费计入项目总投资,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作为依据;购置关联企业设备的,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5.所有投入在项目期内应基本完成款项支付并取得付款凭证,且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列支费用的投入不予补助。设备购置须以公对公方式支付,采取现金或个人转账代付方式支付的不予补助。
6.项目购置的国内二手设备不予补助,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所申报企业内使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不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下达
市经信局组织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确定拟补助名单,并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上进行项目风险核查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提请拨付资金并下达。
七、享受补助的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八、市经信局其他设备补助类项目,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办法的审核标准执行。
九、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应退回项目补助资金,未及时退回的,一经发现,3年内取消该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和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企业有发票红冲行为且故意隐瞒,未主动报告且未说明原因;
2.企业其他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同《关于印发〈2025年乐清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5〕11号)文件。2025年1月1日起,新备案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按《2025年乐清市级产业政策》及本办法执行。
云南省高质量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零碳园区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挑战性高的系统工程。建设零碳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于丰富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消纳渠道、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激发制度和科技创新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更好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积极抢抓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在先行先试启动建设15个省级零碳园区的基础上,深化零碳园区建设探索实践,把零碳园区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细胞工程和零碳样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零碳园区作为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的有效载体和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试验场,以高比例可溯源绿电供给、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资源节约集约等途径实现大幅碳减排,通过生态碳汇、工程碳汇等方式实现碳抵消,最终推动园区零碳排放。到2030年,高质量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对云南发展有支撑的2个及以上国家级零碳园区和15个省级零碳园区,并带动全省园区绿色低碳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园区用能结构转型。“一园一策”规划园区综合供能方案,支撑零碳园区高比例绿电直接供应。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支持引导绿电直连在零碳园区建设中有序发展,通过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供电建设,探索构建“氢电耦合”能源网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工业余热等多样化热能资源。推广氢能、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二)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支持园区实施综合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园区化石能源负荷开展工艺提升和电气化改造,鼓励开展老旧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整体改造。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开展能效诊断。建立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清单化推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改造升级,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三)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集聚发展“绿电+先进制造业”。发挥电解铝产能规模优势、有色稀贵金属材料制造优势,支持优质高载能产业上下游企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深化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产业模式,吸引风机制造、新能源电池、绿氢等产业聚集,通过园区使用绿色能源装备产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以绿制绿、以绿兴绿的产业循环。聚焦供应链碳足迹要求,积极布局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电缆和变压器、零件组配等产业。抓住能源大通道、数字信息大通道建设重大机遇,发展“绿电+智能算力”。积极引导生物医药、冷链物流等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入园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四)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加强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园区企业内、跨企业的最优物料和能源循环路径建设。加强园区电力、热力、燃气、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园区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因地制宜探索绿色供热方式,统筹推进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系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五)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筑、交通、碳汇等多领域协同降碳。园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星级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动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低(零)碳建筑发展,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鼓励引进新能源电动重卡实现园区短驳绿色运输,建设一批“光储充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立智能运输调度系统,优化运输路线和车辆。对因工业过程、经营状况等限制而难以消除的碳排放,鼓励通过碳汇或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实现碳排放抵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等平台,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推进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聚焦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碳捕集封存与利用、适用于绿电资源富集零碳园区的虚拟电厂构建模式等共性关键技术,积极在园区内建设科技基础设施、研发中心、试验中心等,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通“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创新链条,辐射带动全省整体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组织创新度高、示范性强的技术及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绿色技术目录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七)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鼓励通过与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合作,搭建能碳管理平台,接入主要用能企业,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综合能源站建设(不得违法对外转供电)、重点用能设备能效诊断与提标改造、碳排放监测、源网匹配调节、资源循环利用支撑等多元功能,提升能源资源灵活调度能力,为企业识别碳排放薄弱环节、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提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三、改革创新
(八)探索打造区域全绿电供应品牌,拓展绿电直供模式。积极推动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划转,支持延链补链强链企业绿色发展。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强化绿电绿证信息整合,探索为园区提供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监测服务,研究园区级绿电消费溯源核算方法。支持园区内用户直接参与电力交易,或由园区代理参与交易。强化云南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在生产侧、传输侧、消费侧的协同联动,加强公共电网绿色低碳电力供给,深入分析公共电网网架拓扑的绿电关联属性,积极开展公共电网下网电量物理溯源,实现可溯源的州(市)全域100%绿电供应,打造绿电直供“云南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九)打造零碳园区招商品牌,推动绿电高价值转化。聚焦绿电智造品牌,以招商会、洽谈会等形式,建立零碳园区可供绿电量、可供用地规模、已落地生产布局的信息宣介机制,面向园区存量企业推动产能释放,面向出口外向型产业或碳敏感型行业企业等开展精准招商,通过绿电直接供应、绿电绿证交易等举措为落户园区企业提供100%绿电。〔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投资促进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十)培育碳资产管理服务产业,丰富“绿电+”业态。聚焦涵盖碳计量监测、温室气体核查、供应链碳管理、脱碳路径优化、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及标识认证、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环境信息披露等多项服务的绿电一体化配套服务体系,引进一批在业内有影响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企业,培育一批熟悉云南特点、有成熟技术模式、能定制化解决园区和企业需求的碳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十一)强化零碳产品认证,提升落地企业绿色竞争力。加快打造零碳园区所需的量值溯源体系,支持园内企业提升计量管理能力。依托能碳管理平台“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年度优选1—2个重点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标识认证,以“零碳绿码”量化绿电优势、赋能产品绿色价值提升。鼓励园区依法合规、自主形成细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有序进入省级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四、组织实施
(十二)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由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和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并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能源部门指导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改革创新。建设园区所在州(市)人民政府要立足实际,“一园一策”制定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零碳园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根据本方案要求完善建设方案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十三)强化政策支持。对零碳园区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强化建设资金支持。引导园区实施绿色降碳项目清单化管理,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贷款投放,配套融资对接、信贷反馈、咨询辅导等金融服务。加强园区用能要素保障,探索实施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十四)强化动态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对零碳园区建设的跟踪评估。其中,2026年底开展中期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建设进度滞后、违反政策规定、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等问题的园区,调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并适时增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等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十五)强化宣传推广。零碳园区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定期梳理建设进展成效,及时总结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通过重大场合宣介、组织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广泛宣传推广零碳园区建设云南经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等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零碳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附件:云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一、指标类型说明
核心指标: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是评估是否建成零碳园区的首要条件,按照园区年综合能耗规模分为两类。
引导指标: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发挥路径引导作用。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相应进行说明。
特色指标:在园区建设过程中能体现云南省能源资源等优势的指标,是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指园区范围内每年度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的总和,单位为“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能耗按照等价值计算。
2.单位能耗碳排放:指园区范围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碳排放量。本通知所称碳排放仅指二氧化碳排放,不含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碳排放量核算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中附件4《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执行。
3.余压/余热综合利用率:用于衡量生产过程中对热能和压力能的回收利用程度,综合利用率是三类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加权平均值。
4.清洁交通运输比例:指园区边界范围内产品、物料、货物等物质流动,采用纯电动、氢能卡(货)等主要依靠新能源驱动的交通运输量占运输总量的比例。
5.能效诊断覆盖率:指园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开展能效诊断的比例,每两年为一个诊断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