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涛
来源:中国储能网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持续攀升,电网灵活接纳风电、光伏“随机出力”与持续保障供电稳定与可靠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在此背景下,一种依托高速旋转实现能量储存的物理储能技术——飞轮储能,正日益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关键支撑。
与电化学储能不同,飞轮储能凭借其“响应迅速、寿命长久、环境友好”等显著优点,在电网调频、新能源并网等多类场景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华中地区能源枢纽,湖北依托新能源装机扩容、电网调节需求升级与政策体系完善,飞轮储能正加速从试点示范迈向规模化应用。

全国规模最大纯飞轮储能电站投运在即
近日,位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拍马工业园区的中核汇能湖北荆州40兆瓦飞轮储能电站正在进行最后的设备调试,该项目于2025年9月底正式动工,目前,项目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预计将于今年3月建成投运。
作为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纯飞轮储能电站,该项目是湖北省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同时也入选了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两期共100兆瓦,本期在建的一期建设规模达40兆瓦,配套2兆瓦/2兆瓦时电化学储能容量,总投资超7亿元。
项目建成后,将为区域电网提供较大的调频容量,满足90-120秒单次调频时长需求,有效缓解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后带来的出力波动冲击,显著提升区域新能源场站发电功率利用率。
除了中核汇能湖北荆州40兆瓦飞轮储能电站,在2025年中,湖北省还有多个飞轮储能项目迎来重要节点。
2025年6月,中广核湖北新能源公司的孝感市大悟县“36MW钠离子电池+4MW飞轮”混合储能电站项目投运,作为湖北省2023年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程,该项目破解了区域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痛点,验证了混合储能技术的经济可行性与可复制性。
2025年8月,位于湖北孝感的天皓新能源孝感20MW/40MWh储能调频电站并网,标志着华中地区首座“飞轮+锂电”混合储能调频电站并网运行,该项目成为全国第二个并网的“飞轮+锂电”混合型调频电站。
2025年12月,天门市竞陵鹏辉力赫220MW/401MWh储能电站项目(EPC)中标候选人,项目包含2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池+20MW/1MWh飞轮储能,中建三局、河南东罗建筑工程、湖北汤臣盛达建设工程分别位列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025年飞轮储能备案项目仅次于山西
一直以来,山西省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试验田”,凭借新型储能参与一次调频政策、模式、规则最健全的政策优势,成为飞轮储能应用落地最多的省份,但在2025年的飞轮储能备案项目中,湖北省的飞轮储能规模化应用正在悄然崛起。
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5年,湖北省飞轮储能电站备案项目共有9个,仅次于山西省。
其中,鹏辉力赫新增备案项目4个,覆盖武汉、咸宁、荆州、孝感4市,总规模840MW/1602MWh。
从技术类型看,这些飞轮储能项目多以“飞轮+磷酸铁锂”混合储能技术为主,从电站类型看均为网侧独立储能。
在“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系统中,飞轮负责应对高频次、小容量的随机波动,电化学储能负责能量时移,二者协同可显著提升电站的经济运行水平与调度灵活性。

储能定价表促使多元储能技术各展所长
湖北作为西电东送、南北互供的核心枢纽,对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高,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出力间歇性、波动性加剧,对毫秒级快速调节资源需求激增。
飞轮储能凭借响应速度快、充放电次数超 1000 万次、无热失控风险等优势,适配电网调频、新能源波动平抑等需求,成为弥补传统调节资源不足的关键技术。
作为电网的“瞬时稳定器”,飞轮储能可毫秒级响应系统频率偏差,快速注入或吸收有功功率,为电网提供宝贵的一次调频服务。
在风电、光伏电站侧,飞轮可高效平抑新能源出力秒级至分钟级的短时剧烈波动,提升涉网性能。
近年来,飞轮储能频繁出现在《湖北省加快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一系列湖北省的能源和产业政策中,将其视为未来能源前沿技术,要求加强试点示范应用。
2025年,飞轮储能在湖北迎来场景定位和价格定位重要政策信号。
2025年11月,《湖北省储能体系建设方案(2025-2030年)》首次明确以“在大规模西电东送中发挥汇集、储存、调节功能,打造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为核心目标,提出2027年新型储能装机达5GW、2030年达8GW的核心目标。
其中,电源侧,鼓励火电合理配置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热储能等新型储能,支持开展新型储能配合调峰、调频等多场景应用,提升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电源侧,支持大容量飞轮储能电网调频应用。
不同类型储能的服务场景和功能属性存在差异,对应的价格机制也需精准匹配,才能充分发挥各类储能的作用。
2025年最后一天,湖北新型储能价格政策落地为尚在摸索商业模式的湖北省新型储能产业,投下了一枚清晰的“定价砝码”,也为包括主要在电网侧应用的飞轮储能规模化发展攒足了发展后劲。
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三类储能的定价规则,建立“容量+电量+辅助服务”相结合的多元收益框架。
政策的最大亮点是,首次为电网侧独立储能确立了“市场化收益+容量补偿”的双重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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