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
2026年1月30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福建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存量项目机制电价】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价按竞配价格执行,其他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照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格393.2元/兆瓦时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价】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按边际出清方式确定。【特殊电量电价】新能源项目机制执行起始时至注册入市前已纳入机制的上网电量按照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福建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5〕9 号),规范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工作,现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工作方案》(详见附件)。该方案已通过福建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福建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备,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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