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浙江永康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其中非居民光伏和用户侧储能项目须通过市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符合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需于7月31日前提出资金补助申请。
据此前发布《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显示,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其中,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每千瓦逐年退坡,已享受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我市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本市范围内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
2.项目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其中非居民光伏和用户侧储能项目须通过市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二、申报程序
(一)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将申请补助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所在镇(街道、区)审核,镇(街道、区)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光伏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发改局窗口)。申请材料包括:
1.永康市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非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储能项目
非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储能项目业主登录永康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czjb.yk.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永康市非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附件2)、永康市用户侧储能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现场照片。
三、资金结算
经审核通过的项目补助资金,由代理银行直接汇入补助对象银行账号。
四、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于7月31日前提出资金补助申请。
2.各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简化审核手续、缩短审核流程,按照《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2〕55号)要求,做好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助初审工作。
3.市供电公司要认真核定光伏项目发电量数据、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并及时提供给市光伏办。
五、监督管理
1.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资金补助各环节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2.资料归档
涉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妥善保管。
3.加强管理
各类投资主体在申请补助资金时,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人:市光伏办(设发改局),联系电话:0579-87101361。
附件:1.永康市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
2.永康市非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
3.永康市用户侧储能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
永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6月27日,永嘉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永嘉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通知》的公示。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文件提出,省级电力保供前置措施(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下同)执行期间,对工业企业开展电力保供用电生产进行补助。
1.错避峰补贴:对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2.柴发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用户侧柴油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2元/千瓦时的补贴。
3.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顶峰放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1元/千瓦时的补贴。
原文如下:
关于《永嘉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公示
为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错避峰生产,充分挖掘自备发电机组、用户侧储能顶峰潜力,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企业保供增产,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并签订需求侧管理告知书的工业企业用户。
“错避峰补贴”申报对象:通过调整生产流程、时段等方式,将高峰用电负荷合理转移到低谷时段、或将高峰用电负荷合理转移到厂休日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
“柴发顶峰补贴”申报对象:经县发改局及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确认,利用企业柴油发电机在用电高峰时段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
“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申报对象:经县发改局及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确认,利用储能系统在用电低谷时充电,在高峰负荷时放电并具备计量条件的用户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用户。
二、补贴标准
省级电力保供前置措施(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下同)执行期间,对工业企业开展电力保供用电生产进行补助。
1.错避峰补贴:对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2.柴发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用户侧柴油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2元/千瓦时的补贴。
3.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顶峰放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1元/千瓦时的补贴。
省级电力保供前置措施日期和时段,以省级有关部门或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发布为准。各项补贴以电力部门可测算的用电数据为准。
省级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措施启动期间,该方案暂停执行。
三、补贴发放流程
永嘉县电力保供补贴资金,从省级下发2023年度差别电价资金中统筹安排,或由财政统筹安排,补贴资金由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负责统计核实,汇总后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组织统一申报,将补贴发放至参与用户的电力账户。具体发放流程以申报指南规定为准。
四、实施期限
本方案在2024年迎峰度夏(冬)期间内执行。
附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奖补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永嘉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奖补兑现。申报时间和流程以具体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为准,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3.政策效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由县发改局负责编制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政策实施期间如有国家政策、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的,将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5月20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江山市2023-2024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述三项补贴总额上限为100万元,其中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10万元,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30万元,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10万元,电力需求响应补贴50万元。单项补贴超额时,在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单项间互转补贴。若总补贴金额超出补贴上限,则实际补贴标准按比例下降。资金由财政局统筹安排。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江山市2023-2024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工作,保证电力有序供应,我局牵头起草了《江山市2023-2024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联系电话:0570-4027710。
相关信函请寄至江山市金家巷2号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科,邮编32410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江山市2023-2024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2023年至2024年迎峰度夏(冬)期间保供电、稳经济、促发展工作,根据《202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且有效参与工商业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主动配合空调负荷调节。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时段,实际平均调控负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4元/千瓦时。
(三)执行时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判定条件
执行时段内,在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时段,负荷低于基线负荷,并达到补贴最低界限,视为响应成功。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时段根据省级文件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企业参与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实际下降用电负荷情况,计算补贴金额并形成清单。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二、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且有效参与电力负荷响应(含工业企业计划性集中检修、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将白天高峰用电转移到夜间低谷用电,将工作日高峰用电转移至双休日用电,或将设备检修时段调整至迎峰度夏(冬)电力供需紧张时期。
(二)补贴标准
(1)移峰填谷: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移峰填谷时段,实际平均移峰负荷及天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移峰负荷达到10-50kW(含本数),给予一次性补贴0.02万元/天。
移峰负荷达到50-100kW(含本数),给予一次性补贴0.03万元/天。
移峰负荷达到100kW,给予基本补贴0.06万元/天,每增加100kW,增加补贴0.03万元/天,单个用电户号补贴1万元/天封顶,每周期参与天数不超过5天。
(2)集中检修:按照企业在迎峰度夏(冬)电力供需紧张时期,实际参与集中检修负荷及工作日数(最少需连续参与2个工作日及以上)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平均检修负荷达到600-1000kW(含本数),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千瓦·天。
平均检修负荷达到1000kW及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千瓦·天,单个用电户号补贴1万元/天封顶。
(三)执行时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判定条件
执行时段内,在工作日移峰时段(移峰填谷:早峰08:00-11:00、腰峰13:00-17:00、晚峰17:00-22:00;集中检修:全天),负荷低于基线负荷,并达到补贴最低界限,视为响应成功。移峰时段根据省级文件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企业参与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实际下降用电负荷情况,计算补贴金额并形成清单。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三、电力需求响应补贴
(一)补贴对象
江山市范围内拥有独立用电户号的工商业用电主体,在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时有效参与响应(以省能源局公示的响应结果为触发依据),并获得省级补贴的电力用户。
(二)补贴标准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江山市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已获得省级电力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额外给予1元/千瓦时地方补贴。
(三)执行时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补贴程序
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省能源局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公示结果、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支付依据,形成江山市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四、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储能用户,以及利用具备计量条件的 V2G 充电桩向电网反向送电的电动汽车用户。
(二)补贴标准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根据省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缺口时段,对有效向电网输送电能的储能用户及电动汽车用户补贴 0.5 元/千瓦时,补贴电量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记录的客观数据为依据(系统通过充电单号计量的反向送电电量)。
(三)执行时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判定条件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根据省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缺口时段,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或拥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用户,向电网反向输送电能,缓解电网高峰用电压力。
(五)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单号,储能用户计量装置,查询对应时段内反向输送电能量,计算补贴金额并形成清单。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五、补贴金额
上述三项补贴总额上限为100万元,其中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10万元,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30万元,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10万元,电力需求响应补贴50万元。单项补贴超额时,在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单项间互转补贴。若总补贴金额超出补贴上限,则实际补贴标准按比例下降。资金由财政局统筹安排。
六、拨付流程
形成清单后,完成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空调负荷柔性调控、需求响应、用户侧储能和V2G 车网互动补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拨付至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在收到资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用户预交费电力账户。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如后期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相关补贴政策,该实施办法按上级要求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4 年浙江省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行动方案》要求,按照能源“绿保稳”工程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电等发展,有能可用”主线,持续迭代委(局)司联合办公机制,深入实施“预测研判+组合策略”为核心的调度执行机制,进一步夯实省内供应基本盘,统筹落实年度外来电力资源,加快构建市场化需求响应体系,推动电源、电网、储能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全力保障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时段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全省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确保居民企业生活生产可靠供电,绝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根据《2023年浙江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方案鼓励各地出台需求响应、空调负荷、移峰填谷等专项支持政策。
二、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4年,随着全省经济加速回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明显,叠加极端天气、省外来电等不确定性因素,全省高峰电力供应仍可能存在一定缺口。
根据《2023年浙江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4月衢州市经信局联合衢州市发改局等5个单位出台了《“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 年版)》,其中第二十三条优化政策环境第三点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明确了在获得省级电力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补足至4元/千瓦时。结合江山市实际,市发改局会同经信局、财政局、国网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组织起草了《江山市2023-2024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办法》)。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全面优化电力需求侧响应管理,进一步激发企业错峰用电的积极性,同时为迎峰度夏(冬)保供电做好筹备。
四、本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实施办法分为七章,前四章明确了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含集中检修)、电力需求响应、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四部分补贴内容,每部分为五节,第一节明确补贴对象,第二节明确补贴标准,第三节明确执行时段,第四节明确判定条件,第五节明确补贴公示程序。后三章统一明确了补贴金额、拨付流程以及其他事项。
五、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等情况
2024年3月18日,市发改局牵头组织经信局、财政局、国网供电公司等单位召开论证会,论证意见可以施行。
六、集体讨论情况
集体讨论同步进行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