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31日,贵州能源局发布《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应高效利用资源,采用先进开发技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风电项目鼓励采用单机容量5兆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年平均风速在每秒6米及以上的风能资源开发鼓励采用单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鼓励运行15年及以上的单机容量2兆瓦及以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更新替代。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组件转换效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的先进水平,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鼓励运行8年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更新替代。
此外,该办法明确省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及电网消纳能力,对全省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组织申报并及时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分散式风电项目实行单独管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单机容量不超过1兆瓦且总规模不超过6兆瓦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实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建设在建筑物以及与该建筑物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上或道路边坡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光伏项目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详情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pdf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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